澳洲金融监管重大变革!ASIC有权取缔损害客户利益的金融产品

摘要:据61澳洲财经资讯,随着产品监管法案的实施,澳大利亚证券投资委员会在金融和信贷产品导致或可能导致重大消费者损害的情况下,提前干预并采取行动,取缔或限制相应的金融产品。差价合约和数字期权是重点关注产品。


昨日,澳大利亚证券投资委员会(简称“ASIC”)发起了关于其产品干预权的咨询,以获取相关补充意见,咨询期将于8月7日截止。产品干预权允许ASIC在金融和信贷产品导致或可能导致重大消费者损害的情况下,提前干预并采取行动。

在此之前,澳大利亚政府于2018年9月向议会提交了“2018年财政法修正案法案”(简称“产品监管法案”)。产品监管法案引入了两项关于金融服务的关键改革,分别是ASIC的产品干预权和金融产品设计和分销的新管理制度。

“产品干预权”并不是一个新的概念,美国、英国、欧盟、香港和台湾的金融监管机构早已实行。在澳大利亚,赋予ASIC产品干预权的计划早在2014年初就由金融体系调查委员会主席大卫·莫里(David Murray)提出,并分别在去年和今年获得了澳大利亚生产力委员会和皇家委员会的支持,到目前为止,计划经过了近6年的准备。

该权力的独特之处在于它减少了金融产品带给消费者的重大损害,使ASIC不是仅在公司或机构违反了法律后才介入。 ASIC可以采取一系列临时措施,包括取缔产品或产品功能、实施销售限制及修改产品信息或框架结构。但该权利也有一定的限制性,ASIC在每一次使用该权利下达产品干预指令前都需要咨询。

对金融产品设计和分销的管理是另一项关键改革,它将要求公司制定适当的金融产品管理流程和控制措施,此外,还要求相关公司开发适合其所针对的消费者的金融产品,以减少向不适合的消费者推荐产品的情况。

ASIC的产品干预权现已可以使用,但对公司设计和分销义务的干预要到2021年4月才开始实行。ASIC副主席凯伦·切斯特(Karen Chester)表示,产品干预能力对ASIC的监管来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补充。ASIC现在可以有针对性地、及时的介入,并对严重的消费者损害做出反应。

此前,在2017年底,澳大利亚皇家委员会针对银行、养老金和金融服务业不当行为展开了为期一年的调查,其结果给社会带来深远影响。皇家委员在调查报告中提出了76项建议,包括禁止房贷经纪人等中介机构获取存在利益冲突的佣金和禁止主动销售金融产品等。

随着报告的披露,银行、理财咨询、养老金和保险等行业遭受了严重的信任危机。因此,ASIC主席詹姆斯·希普顿(James Shipton)认为,ASIC的产品干预权将有助于重建社会对银行和财富管理等行业的信任。

但专业人士认为,ASIC想要直接从金融产品供应商处获得危害性产品的信息几乎没有可能,因此,该权利的实施更有可能是针对指定行业的强制执行。ASIC在其咨询文件中明确提到的产品就包括差价合约(CFD)和数字期权(Binary Options)。

此外,澳大利亚存款机构(ADIs)的'双重定价'行为(即将客户的高利率定期存款自动展期滚入低利率存款的行为),以及汽车经销商以高于贷款机构提供的利率给客户安排汽车贷款以获取高额佣金的行为,都在ASIC产品干预权的管辖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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