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北京市2018年度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以下简称代表机构)年报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6月30日。为此,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郑重提示:
凡2018年12月31日前(含31日)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领取《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以及2019年1月1日至2月28日迁入本市且经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的代表机构,尚未申报年报或已在网上提交材料,未办理年报手续的,请于7月15日前(含15日)到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年报手续。逾期办理年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我局网上年报系统申报端将于7月16日零时关闭,7月16日后代表机构补办年报须前往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统一由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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