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企业上市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前出台《关于加快企业股份制改造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加快推进企业股份制改造,强化财政、用地和金融等多方面支持。
《意见》提出,要重点围绕“2+6+N”产业,结合“转企升规”工程以及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培育行动,深度挖掘和筛选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强、盈利能力好,年净利润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以及2个万亿元和6个千亿元产业龙头企业、独角兽企业、潜在独角兽企业、独角兽种子企业、瞪羚企业、潜在瞪羚企业、四新企业等实施规范改制。
《意见》提出,要发挥国有企业示范带头作用。省国资监管部门要积极指导推动省内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对标“映山红行动”总体要求,发挥国有企业上市、挂牌主力军作用,以出版集团、军工集团、江钨集团、盐业集团、旅游集团等企业为重点,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工作,根据企业实际选择境内外上市路径,通过首发、借壳、并购等多种形式实现境内外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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