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属于企业欠缴员工的养老保险,这是完全可以补交的。
第一,按时足额缴纳社保是企业的责任。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职工入职后的三十日内,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办理社保登记并为员工缴纳社保,很多企业本着自己的社会责任,也在按照社保法的要求,积极履行企业的法定义务;有的企业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没有及时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造成了员工养老保险不能按时足额缴纳。
第二,企业补缴员工社保的几种情形。
一是企业主动补缴。这种情况,主要是由于经营不善,经营困难,是由于企业的责任而导致职工养老保险没有及时缴纳的,只要是企业的原因而导致职工养老保险欠缴或是没有按时缴纳的,都可以进行补缴。
二是事先报备缓交的。由于企业的原因,或是资金等问题,导致员工工资不能按时发放,员工社保不能按时代扣代缴,这种情况除了时效性比较强的医疗保险外,都可以申请缓交,社保部门一般都会给予积极支持和配合。一般只要是企业事先和社保部门沟通和报备了的,一般不会缴纳滞纳金。
三是恶意的拖欠。凡是属于恶意拖欠员工养老保险,员工通过和企业协商,或是法律途径判定企业违法的,也是可以补缴的,但需要缴纳一定的滞纳金,这个滞纳金因为是企业的责任,由用人单位来缴纳。
总之,因为企业的责任而没有及时为员工缴纳应缴的养老保险的,企业是可以进行补缴的,积极主动补缴应当为员工缴纳的养老保险,是企业弥补自身过失的具体行动,是值得提倡和鼓励的,也没有任何的政策和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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