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下,主动辞职竟然可以领失业金?

失业保险是一个存在感比较低,常常被大家忽略的保险,其实也有很多用途呢,来看看失业险的一些冷知识吧。

一、主动辞职导致失业,但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为什么?

1、《失业保险条例》

第14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2、《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第4条规定: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4)根据《劳动法》第32条第2、3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而《劳动法》第32条第2、3项分别是指“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二、失业保险关系可否跨地区进行接续?

《社会保险法》第52条规定:“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失业保险条例》第22条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根据该规定可以看出,个人跨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三、失业保险还有哪些待遇?

失业保险除了能够领取失业补助金,还有哪些待遇呢?

1、失业期间生病,可以领取医疗补助;

2、失业期间失业人员死亡,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抚恤金;

3、失业期间可以参加免费的培训以及工作推荐。

所以,不妨多关注下自己所在地的一些关于失业保险的政策吧,万一身边能有人用得到呢。

点一下,看看失业保险怎么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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