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对持有的本公司部分A股股票办理担保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通知布告编号:2019-041

宁夏嘉泽新动力股分无限公司

对于公司控股股东拟刊行可交流公司债券

对于持有的本公司局部A股股票操持包管注销的通知布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部分董事包管本通知布告内容没有存正在任何虚伪记录、误导性陈说或许严重脱漏,并对于其内容的实在性、精确性以及完好性承当一般及连带义务。

宁夏嘉泽新动力股分无限公司(如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于2018年7月24日表露了《宁夏嘉泽新动力股分无限公司对于公司控股股东拟刊行可交流公司债券的通知布告》(通知布告编号:2018-051),本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金元荣泰国内投资办理(北京)无限公司(现已经改名为“金元荣泰投资办理(宁夏)无限公司”,如下简称“金元荣泰”)的书面告诉,金元荣泰拟以所持本公司局部A股股票为标的刊行可交流公司债券(如下简称“本次可交流债券”),金元荣泰已经获得了上海证券买卖所上证函[2018]745号《对于对于金元荣泰国内投资办理(北京)无限公司非地下刊行可交流公司债券挂牌让渡无贰言的函》。

本公司于2019年7月1日收到金元荣泰告诉,本次可交流债券刊行将采纳股票包管方式,金元荣泰将以其正当具有的本公司局部A股股票及其孳息作为包管并操持相干包管注销,以保证本次可交流债券持有人交流标的股票以及本次可交流债券本息依照商定准期足额兑付。详细状况以下:

1、金元荣泰与本次可交流债券受托办理人海通证券股分无限公司(如下简称“海通证券”)签订了《金元荣泰投资办理(宁夏)无限公司2019年非地下刊行可交流公司债券(第一期)之股票质押包管条约》,商定将用于交流的本公司局部A股股票(如下简称“标的股票”)及其孳息为质押财富,海通证券代表本次可交流债券的债券持有人利用质权人权益。

2、金元荣泰正在中国证券注销结算无限义务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可交流债质押专户,账户名为“金元荣泰投资办理(宁夏)无限公司-2019年非地下刊行可交流公司债券(第一期)质押专户”(如下简称“质押专户”)。

3、金元荣泰拟于克日向中国证券注销结算无限义务公司上海分公司请求操持标的股票质押注销,质押注销手续操持终了后,其持有的本公司19,500万股限售畅通流畅股股分(占公司总股本的10.09%)将划转至质押专户中。

停止本通知布告日,金元荣泰间接持有本公司A股股分62,567.123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37%。

对于本次可交流债券刊行及后续事变,本公司将依据相干羁系规则实时表露。

特此通知布告。

宁夏嘉泽新动力股分无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九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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