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财务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对于深入增值税变革无关政策的通知布告》(财务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通知布告2019年第39号)规则,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答应消费、糊口性效劳业征税人依照当期可抵扣出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征税额。
为协助征税人享用加计抵减政策,现手把手教您若何较量争论加计抵减额。
征税人应依照当期可抵扣出项税额的10%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依照现行规则没有患上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出项税额,没有患上计提加计抵减额;已经计提加计抵减额的出项税额,按规则作出项税额转出的,应正在出项税额转出当期,响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较量争论公式以下: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出项税额×10%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
1.加计抵减额没有是出项税额。加计抵减额必需与出项税额分隔隔离分散核算,这两个观点必定不克不及混杂。
2.加计抵减政策仅合用于国际关键。对于计提加计抵减额的根底,也便是较量争论公式中的“当期可抵扣出项税额”,是剔除了进口营业对于应的出项税额的。
假如征税人既有外销营业,又有进口营业,则进口营业对于应的出项税额都不克不及计提加计抵减额。今朝,既有合用退税政策的进口货品效劳,也有合用纳税政策的进口货品效劳,正在计提加计抵减额时,不管是退税的仍是纳税的进口货品效劳,对于应的出项税额都不克不及计提加计抵减额。
进口以及外销的出项税额可以分隔隔离分散核算的,进口间接对于应的出项税额没有患上加计;关于进口与外销没法分别的出项税额,则应依照39号通知布告中的规则停止较量争论:
没有患上计提加计抵减额的出项税额=当期没法分别的局部出项税额×当期进口货品劳务以及发作跨境应税行动的发卖额÷当期局部发卖额
3.征税人抵扣的出项税额,都响应计提了加计抵减额。同理,假如发作出项税额转出,那末,正在出项税额转出的同时,此前响应计提的加计抵减额也要同步伐减。
4.加计抵减额自力于出项税额以及留抵税额,且跟着征税人逐期计提、调减、抵减、结转等响应发作变化。因而,享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征税人需求精确核算加计抵减额的变化状况。
根本准绳:加计抵减额只能用于抵减普通计税办法较量争论的应征税额。
第一步,征税人先依照普通规则,以销项税额减去出项税额的余额算出普通计税办法下的应征税额。
第二步,辨别差别景象辨别处置:第一种景象,假如第一步较量争论出的应征税额为0,则当期无需再抵减,一切的加计抵减额能够间接结转到下期抵减。第二种景象,假如第一步较量争论出的应征税额年夜于0,则当期能够停止抵减。抵减前的应征税额年夜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额从抵减前的应征税额中抵减;抵减前的应征税额小于或者即是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以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抵减应征税额至零。未抵减完确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结转下期持续抵减。
某效劳业普通征税人,合用加计抵减政策。2019年6月,普通计税名目销项税额为120万元,出项税额100万元(均为可抵扣出项税额),上期留抵税额10万元,上期结转的加计抵减额余额5万元;简略单纯计税名目发卖额100万元(没有含税价),征收率3%。别的无其余涉税事变。该征税人当期应若何较量争论交纳增值税呢?
【剖析】
普通计税名目:抵减前的应征税额=120-100-10=10(万元)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100*10%+5=15(万元)
抵减后的应征税额=10-10=0(万元)
加计抵减额余额=15-10=5(万元)
简略单纯计税名目:应征税额=100×3%=3(万元)
应征税额算计:普通计税名目应征税额+简略单纯计税名目应征税额=0+3=3(万元)
根源:灌云县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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