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基金中心,各县(区)医保局、卫健局,各公立医疗机构,联勤保障部队第909医院:
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的补充通知》(闽医保〔2023〕84号)有关要求,为提高医疗技术劳务价值、降低大型设备检查检验费用,经研究决定,调整我市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项目价格
(一)提高急诊、特级护理、重症监护、抢救、手术等体现医疗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
(二)降低“X线计算机体层(CT)增强扫描”“场强大于等于1.5T磁共振平扫”等设备物耗为主的检查项目价格。
(三)修订“静脉输液”“磁共振扫描(MRI)”“X线计算机体层(CT)扫描”项目说明栏内容。
具体调整项目详见附件。
二、相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政策实施跟踪监测。各县(区)医保、卫健部门要加强本地政策实施的跟踪监测,按照临床诊疗指南和操作规范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诊疗和收费行为。
(二)做好信息系统维护与更新。市医保基金中心要及时做好信息系统的维护与更新工作,并将修订后的价格项目通过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子系统上传。各公立医疗机构和联勤保障部队第九○九医院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相关收费行为,认真做好本单位收费系统的维护与更新工作。
本通知自2023年11月1日起执行。以往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
附件:漳州市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价格表
漳州市医疗保障局 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0月27日
来源|漳州市医疗保障局
编辑|洪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