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华被曝光前有人卖股!新城控股遭律师举报,疑涉5宗内幕交易

新城控股的“黑天鹅”似乎还在长大。7月7日,上海严义明律师事务所、江苏法舟律师事务所联合发布了关于新城控股中小投资者起诉王振华等要求赔偿投资损失的公开信,以及关于新城控股、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证券违规的举报信,认为新城控股、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证券违规,广大受损投资者有权要求相关人员承担赔偿责任。

受原董事长王振华案影响,7月8日新城控股开盘后一字跌停,股价报31.12元。这是新城控股连续第三个交易日跌停,市值合计缩水约260亿元。伴随着股价的暴跌,大量持有新城控股股票的中小投资者在论坛叫苦不迭。

新城控股近五日股价走向变化

上述公开信显示,上海严义明律师事务所、江苏法舟律师事务所共同组成专项律师团队,以严义明律师、范凯洲律师为主导律师,共同为新城控股中小投资者依法维权。专项律师团队认为,新城控股、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证券违规,广大受损投资者有权要求相关人员承担赔偿责任。

举报信和公开信

专项律师团队在公开信中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王振华涉嫌猥亵儿童罪、触犯刑法,违反应有之谨慎、勤勉义务,广大受损投资者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王振华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十条规定,“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

专项律师团队认为,王振华在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前即应及时通知新城控股有关人员及部门依法处理,新城控股最迟应在2019年7月2日履行信披义务。但新城控股却在2019年7月4日才向公众披露,给投资者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应对受损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据媒体报道,新城控股2019年7月1日至3日期间共有5起大宗交易,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柳汀街证券营业部4度出现在卖方席位上,5笔交易卖方营业部都来自宁波连续三天的5笔大宗交易,来自宁波的卖家们一共卖出187.6万股,成交额累计达7900万元,其中仅中国银河证券宁波柳汀街营业部一家就卖出155.6万股,成交额6500万元。

专项律师团队认为,有充分理由怀疑新城控股有关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早在2019年7月1日即已知晓王振华被刑事立案调查的事实并涉嫌与其他利害关系人窜通,进行内幕交易,广大受损投资者有权以该等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反信息披露义务及涉嫌内幕交易为由,要求该等人员承担赔偿责任。

专项律师团队在公开信中表示,如果中小投资者在2019年7月3日前持有新城控股股票,在新城控股复牌后因股票价格下跌造成投资损失的,有权要求王振华承担赔偿责任,专项律师团队愿意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在举报信中,专项律师团队提出以上认为新城控股、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证券违规的理由,并提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调查后依法向律师社会公众告知查处结果。

公开资料显示,严义明律师曾于1998年代表中小投资者将红光实业告上法庭,这是中国第一起因虚假陈述引发的小股东状告上市公司案;其后2001年,曾代表银广夏近1000名股东提起诉讼;2005年,以科龙电器小股东身份要求罢免顾雏军等6位董事并自荐任新独立董事;2006年,举报长征电器虚增利润等。

采写:南都实习记者 汪陈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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