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政策 树典型 谋联合 促进合作社发展壮大
作者:莫福圣 蒋申红
2019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永福县成为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单位,通过实施一系列政策措施,全县合作社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经营服务实力明显增强。目前,全县有农民合作社604家,入社成员9886人,带动农户3.8万户。
一、加强政策扶持
一是领导重视,组织推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统筹推进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
二是出台政策,支持发展。印发《永福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实施意见》,从项目、土地、税收和用电等方面给予合作社政策支持。三是项目扶持,增添助力。支持县级以上示范社开展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技术和营销水平,为全县合作社产销和加工能力提升提供助力。
二、开展示范创建积极开展示范社四级联创行动,加强示范社动态监测,共培育县级以上示范社165家,其中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9家、自治区级示范社53家、市级示范社47家,带动全县合作社发展。目前,全县村组干部领办的合作社有27家,合作社成员中有中共党员138人,28家拥有注册商标,52家获农产品质量认证,合作社的经济实力、发展活力、带动能力显著增强。2020年和2021年,全县分别有6家、3家合作社入选“全国农民合作社500强”。
三、深化联合合作
一是创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引导7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25家合作社、2个家庭农场、1家企业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创建7个产业化联合体。明确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责任和义务,签订保价收购协议,保障联合体各成员的利益。2022年,联合体统一销售农产品总值达4亿多元,有力地推动了全县罗汉果、砂糖橘等特色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是探索合作社领办公司。2019年,由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永福县连众果蔬专业合作社牵头,以股份合作的方式,联合27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其中农民合作社16家)创办广西永福福中福罗汉果有限公司,开创了永福县合作社办公司的先河。本着“力共出、事共做、责共担、利共享”原则,社企间形成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公司对内协调产品收购价格,杜绝恶意压价收购,对外开拓市场,争取农产品议价权,大大提高了市场竞争力,带动全县罗汉果产业可持续健康发展。2020年,广西永福福中福罗汉果有限公司被列为农业农村部农民合作社办公司观察点。
通过不断发展,目前永福县农民合作社拥有柑橘选果生产线260多条,日加工能力1.3万吨;建有冷库161座,库容量5.69万立方米;拥有罗汉果微波、电烘烤房等设备367座,罗汉果加工转化率达95%以上。2022年,全县合作社统一组织销售农产品总值3亿元,统一组织购买农业生产投入品总值3182.97万元,有力地促进了地方产业高质量发展、农民增收及乡村振兴。(作者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永福县农业农村局)
来源:《中国农民合作社》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