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刘宇航起诉拼多多“砍一刀”始终差0.9%,获赔400元

据“上海长宁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7月5日上午,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长宁法院)就刘某某诉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拼多多运营方)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依法公开宣判。法院认定被告构成知情权侵害,一审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赔偿损失400元;驳回原告其余诉讼请求。

法院认为,规范互联网平台经济的发展,构建清朗的网络交易环境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电子商务经营者开展“拉新活动”时应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活动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信息披露不符合法定要求或存在歧义的,构成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害,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上海长宁法院综合案件事实、证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据了解,上文中提到的刘某某为上海律师刘宇航。7月5日下午刘宇航发微博表示,要让一个涉及数亿人的营销活动模式完全改变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不能一蹴而就,“需要一步一步地来”。一个人的思维是有限的,完全改变需要群策群力。

2021年3月,刘宇航在好友分享链接下,参加拼多多的“砍价免费拿”活动。他先是领取了一张“超级免单卡”,邀请多人砍价后,却始终差“0.9%”。刘宇航怀疑拼多多数据不真实,以拼多多在提供网络服务时涉嫌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使用虚假数据隐瞒规则已构成欺诈为由,向法院递交了起诉材料。刘宇航要求拼多多公开活动的真实信息和数据,退还服务购买费 9.9元,并赔偿自己经济损失500元和合理开支1000元。

拼多多曾回应称,因页面显示百分比位数有限,他们把一个至少小数点后有6位数以上的百分比,省略显示为0.9%;砍价页面显示的0.9%,真实数据是0.9996427%。

拼多多强调,“砍价免费领”活动是真实有效的,当期共有 1200 余款商品参加,已累计送出 709 万件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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