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画报吕梁讯(张军军 报道)持续发展壮大市场主体,是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是促进结构优化、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7月5日上午,吕梁市政府召开“吕梁市支持十大平台建设服务市场主体倍增”新闻发布会,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大数据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和中央省市媒体记者30余人出席发布会。
记者从新闻发布上获悉,吕梁市在持续推进市场主体倍增工程的基础上,近期又出台《吕梁市支持十大平台建设培育发展市场主体10条措施》,进一步加快推进市场主体倍增。
此次出台的“10条措施”,统筹省、市、县三级资金1.5亿元,对建设城市“烟火气”、双创平台、楼宇经济、农村电商小镇、链长制、开发区、数字产业、农业龙头企业、等“十大平台”进行奖励,激励各县(市、区)及各部门主动作为,为市场主体打造发育沃土。
一、提升城市“烟火气”。完善提升商业街、步行街、商品集散地等特色商业街区,打造一批一刻钟便捷生活圈和地标性夜生活集聚区。各县(市、区)打造不少于4个特色商业街区,每个特色商业街区新增市场主体不少于100户,给予县(市、区)每个特色商业街区50万元奖励。
二、加快双创平台建设。借助高校和科研院所力量,吸引大学生和社会创业,打造一批众创空间、科技孵化器、小微企业双创基地、创业示范园区,鼓励各县(市、区)打造一个不小于2000平米的双创平台且新增市场主体200个以上,各开发区打造不小于1000平米的双创平台且新增市场主体100个以上,分别给予100万、50万元奖励。
三、发展壮大楼宇经济。依托我市煤焦铁铝电等传统产业,重点招引一批金融、保险、咨询、物流等500强企业、生产性服务业公司在吕梁设立地区总部。各县(市、区)至少打造一个不少于1万平米的楼宇经济平台且新增10户以上“四上”企业,给予县(市、区)100万元奖励。
四、建设乡村e镇。各县(市、区)建设1个面积约0.5—5平方公里或建筑面积在50万平方米以上的乡村e镇,且新增市场主体100户以上,每建一个乡村e镇奖励200万元。
五、推行链长制。围绕全省十大重点产业链和我市新兴产业链,加快招商一批、建设一批链上项目,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产供销、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对链主企业及“四上”企业优先安排技改资金支持,并给予链主企业20万元奖励、给予每户“四上”企业10万元奖励。
六、打造开发区升级版。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着力打造特色产业园,推动开发区提档升级。每个特色产业园引进并投产“四上”企业不少于10户的,给予开发区100万元奖励。
七、加快数字经济发展。鼓励各县(市、区)、各开发区打造大数据产业链,每打造一条产业链新增企业不少于20户的,给予各县(市、区)、各开发区30万元奖励。
八、促进农业龙头企业倍增。围绕巩固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建设各类农业产业园区,打造一批农业龙头企业。每新增1个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并带动有密切利益联结机制的5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或者20户家庭农场、个体工商户的,给予农业产业园区20万元奖励。
九、发展特色产业镇。各县(市、区)围绕当地的特优农业、特色轻工等优势产业,至少规划打造1个特色产业镇,每个特色产业镇新增各类市场主体不少于100户的,给予县(市、区)100万元奖励。
十、打造文旅康养集聚区。各县(市、区)要至少打造2个以上文旅康养产业集聚区,且每个集聚区新增市场主体20户、50户、100户以上的,分别给予县(市、区)20万、30万、50万元奖励。
为保障10条措施的全面落实,市场主体倍增工作已纳入全市优化营商环境目标责任制考核,将十大平台载体建设作为一项重要考核内容。奖补资金将通过“吕梁政企通”等信息化平台直达奖励对象。
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部署。吕梁市高度重视,按照“稳住现有、开发新增、激励壮大”总要求和“行政推动、政策拉动、市场带动、督导促动”工作思路,全省率先出台行动方案,提出了41项具体举措,取得明显实效。目前,市场主体总数较年初净增达1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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