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广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担保的公告

一、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担保,是指企业集团内成员单位(以下简称成员单位)凭其集团财务公司出具的税款担保保函,向海关申请办理担保手续。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成员单位应按照银保监会发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确定。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申请开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担保业务的,应向工商注册地直属海关提出书面申请,提供公司资质、业务范围等材料。经直属海关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展海关多元化税款担保业务。已经参与试点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视同已经审核同意,名单见附件。三、经审核同意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可为其成员单位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00号的要求出具全国通用的税款担保保函。四、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拒不履行担保责任、不配合海关税收征管工作或偿付能力存疑的,海关可停止其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担保业务。海关总署关于推广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担保的公告.doc海关总署关于推广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担保的公告.pdf
转载请注明来源“海关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