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票据业务不审慎等,厦门国际银行莆田分行被罚280万

  中新经纬7月6日电 据厦门银保监局网站消息,莆田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被罚款280万元。

  具体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条,《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票据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第二条,《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第十一条、第二十二条,《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第十三条,《中国银监会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第一条,《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二)项,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票据业务不审慎;项目贷款、流动资金贷款、经营性物业贷款管理未尽职。

  图片来源:厦门银保监局

  对此,中国银保监会莆田监管分局对厦门国际银行莆田分行合计处以280万元罚款;对宋美娥、柳宁力、郑宏德、张春燕予以警告;对贾东亮予以警告,处以5万元罚款。

  官网信息显示,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5年8月31日,总部位于厦门,曾是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银行,于2013年从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从中外合资银行改制为中资商业银行。(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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