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市按经营摊点减半征收道路占用费,武汉发布惠企惠民政策清单

极目新闻记者 石倩

7月7日,武汉市发改委官网发布惠企惠商惠民政策清单。其中,对新引进总部企业给予最高4000万元的落户奖励。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随物价上涨而上涨。

武汉市发改委官网截图

极目新闻记者在清单上看到,武汉对年度考核优秀的市级服务业集聚区,给予集聚区运营管理机构50万元奖励。对自2019年1月1日起,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省级各类服务业集聚区示范区的,分别给予集聚区运营管理机构20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新引进总部企业,给予最高4000万元的落户奖励,和最高1000万元的办公用房补贴。对总部企业高管,按其税前年收入一定比例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总奖励金额最高300万元。

在餐饮零售、文旅、会展、交通运输、房地产等6个领域,实施13条精准扶持政策。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市级财政每户补贴20万元。对新获批建设的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给予1000万元支持。

惠民政策方面,自2020年12月1日起,城区内所有道路占用费均按现行规定的最低标准执行。夜市按经营摊点减半征收道路占用费。经营类棚亭0.30元/日.平方米;维修类棚亭0.20元/日.平方米;工贸市场0.20元/日.平方米;经营摊点0.20元/日.平方米;维修摊点0.10元/日.平方米;报刊、电话棚亭0.10元 /日.平方米;堆物、堆料、基建施工0.10元/日.平方米;机动车停车场0.10元/日.平方米;非机动车停车场0.10元/日.平方米;广告牌旗杆、灯柱单位挂的牌0.20元/日.平方米;农贸市场0.05元/日.平方米。

此外,当达到启动条件时,将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对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城乡孤儿、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其补贴按城乡户籍划分为2类标准,按武汉城乡低保标准×CPI涨幅测算,原则上不得低于每次3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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