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崔永元微博疑似起底明星“阴阳合同”一周后,国家税务总局3日做出回应,表示已责成江苏等地税务机关依法开展调查核实。如发现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行为,将严格依法处理。
相信官方经过调查,最终会对此事做出定论。在等待结果的同时,不妨先看看明星纳税的门道。
明星收入究竟有多高?
据政知见观察,这并非税务总局首次在此类事情上发表意见。
2017年2月,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印发的《2017年税务稽查重点工作安排》通知,明确提出将以股权转让、投资公司、基金、证券、演艺公司等行业和领域为切入点,统一选取30名企业高管、演艺明星,下发地方税务局,开展个人所得税及相关联的企业所得税检查。
只是,时隔一年,这份检查结果尚未对外公布。
去年5月,《2017中国名人商业价值榜》公布。榜单选取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之间,两岸三地最活跃,表现最出色的100位名人进行估算收入统计。
收入的统计标准包括了电影电视剧片酬、导演监制费用、数字专辑收入、演唱会门票收入、比赛奖金、代言费用和活动费用等,且不扣除其余经纪公司、主管单位分成部分(但不计入其名下的投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等)。
其中显示,范冰冰以2亿4400万元拔得头筹,鹿晗收入1亿8160万元位居第二,周杰伦以1亿8150万元收入排名第三。这一百人2016年一年的总收入高达70亿9530万元。
明星该纳哪些税?
明星收入这么高,他们到底纳了多少税呢?
因为收入的多样化,所以按照收入类型的不同,缴税类型也不同。
比如:
明星从签约影视公司取得的固定工资,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缴税;
明星片酬、商业广告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缴税;
明星获得签约影视公司的股权激励,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缴税;
明星对外投资获得的分红,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税;
明星成立个人独资性质的工作室收入,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缴税;
明星出书获得的稿酬,按照“稿酬所得”缴税;
明星肖像权获得的收入,按照“特许权使用费”缴税;
明星个人房产出租获得的收入,按照“财产租赁所得”缴税;
明星出售房产、股权获得的收入,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缴税;
明星获奖所得,按照“偶然所得”缴税;……
具体到税率方面,明星和普通人并没有什么不同,只要取得相应的收入,就要按照该收入类型缴纳个税。
范冰冰的税为何要在无锡查?
近年来,明星们选择在霍尔果斯、浙江东阳、上海松江区以及无锡国家数字电影产业园等税收优惠地区注册公司、工作室,进行合理避税。其中唐德文化以及范冰冰创办的爱美神影视,其注册地址就是在无锡。
根据2017年无锡市政府发布《市政府关于支持无锡国家数字电影产业园建设发展若干意见(2016-2020年)》显示,入驻公司可以享受租金、税收、设备等9方面的补贴。
具体而言,对知名影业公司、后期制作公司以及名人工作室,酌情给予1~3年减免租金,500平方米以下部分免租金、500~1000平方米租金减半;在园区设立工作室(工商注册)的影视行业知名演员、导演、制片人等高级人才,经认定后给予30~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明星有哪些避税手段?
由于明星复杂多元的收入渠道,使得他们的税收难以统计。而且,由于影视行业的“潜规则”,明星们还有五花八门的避税手段。
比如采取多阶段合同,一个明星在取得1000万元片酬时,如直接一次支付,适用税率为0.4,速算扣除数7000,需缴纳的税款为3193000元,税后劳务报酬为6807000元。
但如果这1000万,按照多阶段合同方式支付,比如按五次支付,每200万缴纳的税款则为633000元,五次则为3165000元,相较前者减少28000元。
再比如,明星还可以要求制作方支付“税后片酬”、将片酬转换为股权,甚至还有人为此放弃国籍、设立信托等。比如某明星单集片酬是50万,按照个人劳务所得税应缴纳153000元;但对于高额税费,明星们往往都会要求制作公司按照税后金额全额支付。例如,一个影视公司要向某明星支付5000万的税后片酬,但实际上,按照税法,该公司实际支付的金额为73519117.65,税费高达2300万元。
2016年8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分组审议《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张平曾说,“现实中演员很少甚至从来不缴所得税,经纪人同制片方商谈片酬从来都是税后收入。应该对演员片酬纳税问题严格规定,制片方替演员纳税不合理也不合法。”
“阴阳合同”的后果有多严重?
崔永元微博中提到的“大小合同”也就是“阴阳合同”问题,则属于恶劣的逃税行为。
即明星与制片方合谋,签订两份合同,纳税金额较低的一份为公开的“阳合同”,而真实金额的合同则为实际生效的“阴合同”。
我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对逃税罪明确规定: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昨日,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蔡道通教授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对此进行了补充:“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公安部涉税犯罪的立案标准的规定,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在公安机关立案后再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或者接受行政处罚的,不影响刑事责任的追究。”
这意味着,“阴阳合同”一旦走上法律程序,即便偷税者亡羊补牢补缴税款,也难逃刑法制裁。
不过,蔡道通也提到,“如果最终证实阴阳合同是虚假的,且崔永元明知是不真实而加以传播,那么崔永元有可能涉嫌诽谤,应当还范冰冰一个清白。”(政知见)
国家出手,演艺圈会大地震吗?
范冰冰税没税?
看崔永元微博上撕范冰冰好几天了,
但今天,事情的性质在起变化。
3日下午,国家税务总局在官网发布消息称,已责成江苏等地税务机关调查核实有关影视从业人员“阴阳合同”涉税问题。
内容如下:
针对近日网上反映有关影视从业人员签订“阴阳合同”中的涉税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已责成江苏等地税务机关依法开展调查核实。如发现违法行为,将严格依法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将在已部署开展对部分高收入影视从业人员依法纳税情况进行评估调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风险防控措施,加大征管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随后,江苏省地税局称,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对网上反映的有关影视从业人员签订“阴阳合同”中的涉税问题,江苏省地税局已组织主管税务机关等依法开展调查核实。如发现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严格依法处理。
环球时报总编辑胡锡进今天在微博上对此事进行评论。
而这一切的源头,恐怕要回到“崔永元开撕范冰冰”这件事上。
环环下午还推送过一篇崔永元的嘴,范冰冰的税,互撕的八卦在变味。说的是崔永元曝范冰冰4天6000万天价片酬,并起底疑似大小合同、阴阳合同等偷漏税等潜规则,有了最新进展。无锡地税已介入崔永元爆料范冰冰涉税案调查。权威法学专家认为,如果税务机关调查阴阳合同客观存在且行为人涉嫌逃税,应当依法下达追缴通知,责令补缴并缴纳滞纳金,涉嫌犯罪的应移送公安机关。
近日,#崔永元开撕范冰冰#事件被频频刷屏。这段开撕历程从五月撕到了六月,也让吃瓜群众们着实热闹了一番。
为啥崔永元这次“撕得那么深,那么认真”,以致于闹得如此沸沸扬扬?事件起因一起来复习下:↓↓↓
2004年冯小刚拍摄的电影《手机》被认为影射当时任职央视《实话实说》栏目主持人崔永元。
《手机》的主人公叫严守一,是电视台《有一说一》栏目的主持人。电影讲述了他出轨、离婚的一系列故事。而当年的小崔,正靠着《实话实说》的节目如日中天。
《手机》一上映,不少人把崔永元代入角色,舆论沸沸扬扬,最后崔永元还发表了万字文章炮轰这部电影,更直接和冯小刚刘震云结了梁子。
今年,冯小刚再拍《手机2》,崔永元放出了和刘震云的沟通过程:
在沟通无果的情况下,崔永元就此事愤怒,微博连续发文,挂人,挂合同,矛头直指《手机》导演冯小刚、编剧刘震云,主演范冰冰。
而到现在为止,焦点都聚集到了范冰冰出演电影《手机2》时签订的“大小合同”上!
那么问题来了,究竟什么是大小合同呢?
演员与剧组签订“大小合同”(也有人称其为阴阳合同),演员的片酬分别写进两份合同,一个数额大,一个数额小。说白一点,小合同为阳合同,可以公开,可以拿出来给有关部门看和查;大合同不对外公布,原因你懂滴。至于为什么要这样做,相信很多网友都能猜到,演员尤其是明星收入税率高,为了能少交点税。
崔永元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本身对范冰冰并不感冒,但因为范冰冰在24号那天发了一条关于拍摄《手机2》的微博,才彻底激起了崔永元的怒火。
于是就有了曝光合同后的一切……
崔永元还称现在自己有一抽屉合同:“慢慢来,着什么急啊,多了大家也看不懂。随便拿出来一个,当事人都得进去。”
今年对范冰冰来说似乎流年不利。她投巨资拍摄的电视剧《巴清传》因男主角高云翔在澳大利亚涉嫌性侵被捕,迟迟不能播出。有消息说李晨代替高云翔将义务出演抠图式男主。
但现在,人们只关心范冰冰到底税没税?中国演艺圈会不会因此大地震?
嗯,吃瓜群众坐等后续。(政知见、环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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