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讯网消息 7月9日,江苏证监局公布对南京普天通信总会计师石炼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运输费、会计差错调整等财务核算存在不符合会计准则的情形,累计影响2014年度-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50.45万元、126.8万元、142.94万元。
上述行为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二条、第十九条、《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十二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
石炼作为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2016年时任总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石炼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资料显示,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属下的大型通信设备生产骨干企业,公司于1997年5月在深圳B股上市,代号:宁通信B。因2014年、2015年、2016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2017年5月被深交所暂停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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