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改变将关系市民的“钱袋子”,来听听财税专家怎么说

原标题:这些改变将关系市民的“钱袋子”,来听听财税专家怎么说

个人所得税涉及千家万户,

《草案》有哪些亮点?

个税改革会对市民带来哪些影响?

7月11日,自治区财政厅在南宁召开《草案》宣传解读座谈会,组织相关部门、高校教授等财税专家对《草案》中的政策、征管等内容进行解读,并对其宣传和征求意见工作提出要求。

个人主要劳动性所得项目纳入征税范围,实行按年汇总缴纳;基本扣减标准(起征点)增加到每月5000元,并设立了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大病医疗等专项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成为了广大市民关注的热点和焦点。

个税改革有亮点

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至5000元/月

《草案》提出,将综合所得的基本扣除标准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成为不少市民关注的焦点。

广西财经学院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研究员蒙强表示,和以往改革相比,此次《草案》改革内容多、减税力度大,除了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外,还同步增加了设立了子女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将在很大程度上降低纳税人税负。

广西大学商学院教授岳桂宁也认为,5000元的扣除标准再加上专项附加扣除,已经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税负,“根据目前的测算,改革后我国城镇居民的个人所得税纳税面将大幅下调,大概由44%下降到15%左右。在如实申报、诚信纳税、合理扣除的前提下,可以说大多数工薪阶层的税负将大大降低。这样的个人所得税改革,将符合绝大多数纳税人的心理预期。”

蒙强还分析,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个人主要劳动性所得项目也首次纳入征税范围,实行按年汇总缴纳,这体现了从分类税制到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方向。

征管模式有变化

自行申报+扣缴申报相结合

不仅是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有变化,改革后,个人所得税也有望由目前代扣代缴为主的征管模式转向代扣代缴和自行申报相结合的征管模式。根据《草案》显示,综合所得将按年计税,实行“代扣代缴、自行申报、汇算清缴、多退少补、优化服务、事后抽查”的征管模式。

与此相呼应的是,《草案》还新增了纳税信用管理的规定,今后在税收管理中,守信纳税人有望享受办税绿色通道、简化手续快速办理退税等便利措施,而对信用等级较低的纳税人则加大检查力度。此举将“信息+信用”理念引入并深入运用在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过程中,是此次个税改革的一大创新。

“完善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纳税信用管理,对提升纳税人的遵从度、规范税收秩序、引导诚信纳税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广西经济干部管理学院教授黄朝晓认为,《草案》将自然人纳税信息融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行联合惩戒,将纳税信息推送给有关部门,有利于节约税收征管成本,方便纳税人办税,也将更有利于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或许你会好奇,个人所得税改革后,进一步完善了个人申报制度,在什么情况下需要个人进行申报缴纳?小南小宁询问了广西经济干部管理学院教授黄朝晓。

黄朝晓解释道:

纳税人在以下几种情形下须自行申报纳税:

1

个人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

2

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3

扣缴义务人未扣缴个人所得税的;

4

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5

因移居境外而注销中国户籍的;

6

是非中国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的;

7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自行申报的情形。

草案正在征求意见

7月28日前可登录相关网站提出个人意见

在我国,个人所得税是除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之外的第三大税种,在调解收入分配和增加政府财政收入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广西财经学院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研究员蒙强表示,此次《草案》的研究起草并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充分体现个人所得税改革在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作用和重要意义。

自治区财政厅税政处处长熊耀献表示,此次召开座谈会旨在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学者对《草案》的相关内容进行沟通、探讨、解读,了解个人所得税改革的背景、意义和作用,提升公众对法律的知晓度和遵从度。

目前该《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8年7月28日,社会公众可以直接登录中国人大网提出意见,也可以将意见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号,邮编:10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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