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底线,虚假申报被罚4140万

近日,证监会开出了首张债券欺诈发行罚单。

主角就是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洋建设)。

这年头公司穷不想法子赚钱,居然把心思都花在找老百姓“借钱”上了。

证监会发言人对五洋建设的欺诈行为形容的很恰如其分:手段恶劣。

怎么个恶劣法呢?

五洋建设在自身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明显不足以支付所发行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不具备公司债券公开发行条件的情况下,违反会计准则,通过将所承建工程项目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对抵”的方式,同时虚减企业应收账款和应付款项,导致少计提坏账准备,于2015年7月以虚假申报材料骗取中国证监会的公司债券公开发行审核许可,并最终于2015年8月和2015年9月分两期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8亿元和5.6亿元,合计13.6亿元。

也就是说,五洋建设在明知自己极可能还不起钱的情况下,通过粉饰财务情况,把自己从穷公司伪装成了富公司,骗过了证监会,然后拿到了13.6亿。

在骗取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后,五洋建设又于2015年11月以相同的虚假财务数据制作了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说明书并向合格投资者披露,于2015年12月和2016年4月分别在上交所和深交所非公开发行1.3亿元和2.5亿元公司债券。此外,五洋建设还存在未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等违法行为。

但是公司没钱是改变不了的事实。

因为涉案金额巨大,所发行债券无法兑付,东窗事发。

2017年8月14号,一纸公告,五洋建设违约了。

违约了,五洋建设不着急解决债务问题,反而忙着重组。

但是这个重组也是虚的。

2017年8月29日,五洋建设在公司官网公告宣称已于8月25日和战略重组方中科际控股集团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但随后,中科际控股集团在自己官网发表声明,严辞否认了存在上述协议。

2018年1月18日,五洋建设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证监会认定其欺诈发行。

事情到这里就基本落地了。

结局

证监会决定:

一、对五洋建设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140万元罚款;

二、对陈志樟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三、对王永敏给予警告,并处以14万元罚款;

四、对姚志伟、刘永军、徐伟英、陈志龙、李明、陈晓、陈静、袁芳、沈建锋、宣芝萍、夏晓锋、谯永平、周炳贵、俞永灿、张杭生、黎海明、姚建新和章洪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

对陈志樟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终身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上市公司及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视、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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