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半个月以来,小黑流年不利,连出两次事故,这真是椰风挡不住!
第一次是轻微剐蹭,小黑我人怂货软,自然是对方全责。
车子买的是全险,打122、打保险公司电话,问题解决的很顺畅。
当时感觉保险公司就是好,全险就是好!
但是,没过两天,又出事儿了,还是和车相关。
这次却直接被业务员,非常非常温柔的怼回来——
不管赔!
首先说一下,这次出的事儿不大,但是教训非常大。
而且,也弄清楚了保险公司所谓的“全险”并不全。
让我慢慢给您说。
一般保险公司所谓的“车险全险”,包括了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玻璃险、划痕险等等,但是还有一个“不计免赔”的说法。
这里一定注意了,“车险全险”里包括不计免赔。
要不是因为这个小东西,还真开启不了这个保险条款里的微妙世界。
就是这个小小的打火机,落在车里,天热自爆,操作台上烧了一块。
这种情况在保险条款里,属于车内物品爆炸引起的损失,不在保险公司赔付范围之内。而且,车辆自燃也不在车险的赔付范围之内。不过,有一条专门的自燃险,可以规避这一风险。
自燃险属于附加险,也是仅对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因电器、线路、供油系统等发生故障引发的自燃承担保险赔付的保险。
所以,停车之后,一定要检查好才能离开。
车里一定不要放打火机,特别是夏天,甚至香水、发胶、杀虫剂等都有自爆的危险,这样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不会管。
除了自燃、爆炸,经过小黑和保险业务员充分沟通后,才知道汽车爆胎也不属于保险范围。
因为在保险条款里,爆胎被列为汽车某零部件的自然老化现象,属于车轮单独损坏,所造成的损失和费用,保险公司不管赔。
不过,由于汽车爆胎引发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是负责理赔的。
除此之外,发动机进水后再打火着车,这样造成的损失,不在“全险”的赔付范围内;
人为恶意破坏汽车玻璃、造车车身划痕,导致车辆局部受损,不在赔付范围内;
整车被偷可以配,但是车辆零部件被偷,比如车轮被偷、车灯或者倒车镜被单独损坏,不在赔付范围内;
开车出现事故,如果撞到他人,可以通过第三者责任险赔付。
但是,这个第三者,是的指保险人、被保险人(驾驶员视同被保险人)以外的人,但是家庭成员不在“第三者”范畴内。
也就是说,江湖经常传说女司机倒车撞老公,这种“撞到自家人”的事故伤害,保险公司不会管。
再有就是,车损险、盗抢险所承保的范围一般只限于车辆本身,车上物品不管贵重不贵重,都不负责赔付。虽然有随车行李物品损失险,这种附加险可以保障权益,但是,随车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不在承保范围之内。
总之,保险公司的全险,也并不是万能险。
小心驶得万年船,行走江湖只能要靠自己。
以小黑的看法就是——
第一要小心,第二要规矩,第三要小心又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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