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健类价格涨幅居首!今年上半年石家庄市 CPI 累计上涨 2.4%

燕赵晚报融媒体记者 刘文静 通讯员 冉红

记者从国家统计局石家庄调查队获悉,2018 年上半年,石家庄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累计上涨 2.4%,涨幅较去年同期扩大 1.5 个百分点。

八大类商品和服务价格均呈涨势

构成 CPI 的八大类商品和服务价格 2018 年上半年呈现全面上涨。其中:医疗保健类价格涨幅居首,累计上涨 13.1%;衣着类、教育文化和娱乐类价格分别以 2.6% 和 2.0% 的涨幅位居第二和第三位;居住类、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交通和通信类价格均以 1.8% 的涨幅并列第四;食品类、其他用品和服务类价格分别小幅上涨 0.4% 和 0.1%。

翘尾因素影响大于新涨价因素

经测算:石家庄市 2018 年上半年居民消费价格 2.4% 的累计涨幅中,由于去年价格上涨形成的翘尾影响约 1.8 个百分点,对 CPI 上涨的贡献率为 75.0%;今年价格变化形成的新涨价因素约 0.6 个百分点,对 CPI 上涨的贡献率为 25.0%。

与全国、全省情况对比,石家庄市 CPI 累计上涨 2.4%,分别比全国平均水平(102.0)高 0.4 个百分点、比 36 个大中城市平均水平(102.1)高 0.3 个百分点、比河北省平均水平(102.1))高 0.1 个百分点。

医疗保健类价格涨幅居首

2017 年 8 月 26 日《河北省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方案》正式实施,与之相关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出现不同程度上调。受医疗价格改革形成的翘尾因素影响,2018 年上半年,石家庄市医疗保健类价格累计上涨 13.1%,其在八大类中的涨幅最高且对 CPI 的影响程度最大,由此影响 CPI 上行约 1.17 个百分点,对 CPI 上涨的贡献率为 48.8%,其中涨幅列前三位的服务项目价格分别是护理类、一般医疗服务类和中医治疗类,同比分别上涨 128.9%、79.7% 和 58.3%。

居住类价格助推 CPI 上行

上半年,石家庄市包括租赁房房租、住房保养维修及管理、水电燃料、自有住房在内的居住类价格累计上涨 1.8%,拉动 CPI 上行约 0.37 个百分点。主要影响因素:一是政策性水价上调。按照 " 确定终端水价、一次完成调整程序、逐年落实到位 " 的原则,2017 年 9 月(3.78 元 / 立方米调至 4.26 元 / 立方米)和 2018 年 6 月(4.26 元 / 立方米调至 4.74 元 / 立方米)先后两次上调主城区居民生活用水销售价格。2018 年上半年,由于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累计上涨 23.8%,影响 CPI 上行约 0.16 个百分点。二是房地产市场变化引起的自有住房价格变化。上半年,我市自有住房同比上涨 1.1%,由此影响 CPI 上行约 0.16 个百分点。

食品类价格水平由负转正

上半年,石家庄市食品类价格由去年的同比下降 2.2% 转变为今年的同比上涨 0.1%,其对 CPI 的明显下拉作用结束,虽然仅影响 CPI 上行约 0.02 个百分点,但与去年同期情况对比(2017 年上半年食品类价格对 CPI 形成的是下拉作用,约 0.46 个百分点),两者相差 0.48 个百分点。

鲜菜价格对 CPI 的推动由拉低转向抬升。2018 年上半年,鲜菜价格水平同比由负转正,同比上涨 3.5%,其对 CPI 的推动由拉低转向抬升,对 CPI 的上拉作用约 0.09 个百分点。

鸡蛋价格呈现恢复性上涨。鸡蛋价格自去年下半年以来呈现恢复性上涨,虽然今年春节过后,鸡蛋价格有所回落,但整体看,2018 年上半年鸡蛋价格累计上涨了 18.9%,由此向上拉动 CPI 约 0.11 个百分点。

猪肉价格持续低位运行。2018 年以来,猪肉市场总体供过于求的局面未有改观,猪肉价格继续低走,除 2 月(春节)和 6 月环比分别上涨 1.2% 和 0.4% 外,其余 4 个月(1、3、4、5 月)环比分别下降 2.1%、6.9%、6.1% 和 3.4%。上半年,猪肉价格累计下降 14.1%,因此下拉 CPI 约 0.26 个百分点。

(编辑:史赞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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