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无力清偿到期债务 山东晨曦集团申请破产重整
齐鲁网7月23日讯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主办的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公布《山东省莒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书显示:法院对申请人山东海右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弘聚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合并破产重整申请予以受理;对山东晨曦集团有限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予以受理。
山东晨曦集团位于日照,已形成石油化工、粮油加工、国际贸易、文化旅游四大主营业务。
民事裁定书显示,山东晨曦集团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已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关于重整的法定条件,即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闪电新闻记者 董光强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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