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今年全面推行林长制 构建责任明晰的森林资源管理机制

中新网南昌8月13日电 (杨可 记者 苏路程)江西省13日召开“江西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系列·全面推行林长制”新闻发布会宣布,该省今年将全面推行林长制,构建由各级党政领导担任林长,全面负责相应行政区域内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管理机制。

江西省现有林地面积1.61亿亩,占国土总面积的64.2%;森林覆盖率63.1%,居全国第2位。江西是国家首批生态文明试验区,一直以来,该省积极创新生态文明建设新机制、新体制。2016年,江西省抚州市率先在全国实施“山长制”。随后,九江市武宁县在全国率先实施“林长制”。

江西省林业厅党组书记、厅长邱水文在当日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抚州市、武宁县等地推行山长制、林长制的实践证明,通过全面推行林长制,有利于构建“统筹在省、组织在市、责任在县、运行在乡、管理在村”的森林资源管理新机制。

为此,江西将实行最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全面提升森林经营水平,进一步增强森林生态功能,构筑南方重要生态屏障;推进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引导林地经营者加快发展林下经济;建立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体系;加强森林资源监测队伍能力建设。

据了解,在责任主体方面,江西规定将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构建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体系,通过五级联动,构建“统筹在省、组织在市、责任在县、运行在乡、管理在村”的森林资源管理新机制。在责任区域方面,各级林长的责任区域按行政区域划分,省级林长责任区域以设区市为单位,市级林长责任区域以县(市、区)为单位,县级林长责任区域以乡镇(街道)为单位,乡级林长责任区域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村级林长责任区域以山头地块为单位。

中新网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为全力保障全面推行林长制,江西要加大财政投资力度,建立稳定投入保障机制。加大森林质量提升、护林队伍建设及森林资源监测等方面资金的投入力度,不断完善公共财政支持林业的政策措施。要充分发挥财政对社会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鼓励金融机构、外资项目等积极投入森林资源保护发展。

此外,江西还将严格考核问责,建立林长制考核指标体系,并将其纳入市县高质量发展、生态文明建设以及流域生态补偿等考核考评内容,严格奖惩。同时,将林长制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奖惩、使用的重要参考。

邱水文称,到2020年,江西全省林地保有量稳定在1.61亿亩,森林面积达到1.48亿亩,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3.1%以上,基本实现资源总量增长、森林质量提高、生态环境优美、林业产业发达的目标。到2035年,基本实现林业现代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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