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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国家实施贸易政策的措施
本章为的重点内容。
通过本章的学习,应了解与掌握对外贸易政策措施中的关税、非关税、出口促进措施等具体内容、运用方法。
第一节关税措施
(一)关税含义
关税:是进出口商品经过一国关境时,由政府所设置的海关向进出口商征收的一种税。
(二)关税的种类
按照征收对象或商品流向:关税分为:进口税、(进口国家的海关在外国商品输入时,根据海关税则对本国进口商品所征收的关税)
出口税(出口国家的海关对本国产品输网国外时,对出口商征收的关税)和
过境税(一国对于通过其关境或国境的外国货物所征收的关税)。
按照征税的目的:关税分为:财政关税、(有称收入关税,是指以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为目的的)
保护关税(以保护本国工业或农业发展为目的而征收的进口关税)。
按照差别待遇和特定的实施情况:关税分为:
进口附加税、(一般税加上额外关税)
差价税、(国内价格减去进口价格等于差价税)
特惠税(分为互惠和非互惠两种不同的形式)
普遍优惠税(发达国家承诺对从发展中国家或地区输入的商品,特别是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给予普遍的、非歧视的和非互惠的关税优惠)。
(三)关税征收
(1)从量税、从价税、复合税、选择税、技术性关税。
(2)离岸价格、到岸价格、法定价格
(四)海关税则与国际贸易商品种类
海关税则分类:
单式税则(又称一栏税则,一个税目只有一个税率,适用于来自任何国家的商品)
复式税则(有称多栏税则,在一个税目下订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税率,对于来自不同国家的进口商品适用不同的税率);
自主税则(有称国定税则,一国立法机构根据关税自主原则单独制定的不受对外签订的贸易条约或协定约束的税率)
协定税则(一国与其他国家或地区通过贸易与关税谈判,以贸易条约或协定的方式确定的关税税率)。
国际贸易商品分类体系:
海关合作理事会税则目录、
国际贸易标准分类、
商品名称编码协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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