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中债资信债券市场研究团队
引言
继前期推出中债研究·精品汇后,中债研究又一重磅栏目:“精深专题”又与大家见面了,该栏目每季度至少推出一期,根据市场热点、投资人关切点,通过3-4篇研究文章,抽丝剥茧,为您透彻解析市场难点、热点问题。今天,“精深专题”推出第一期:违约债券处置。
以2014年“11超日债”违约为起算点,国内债券市场违约历史已近5年。在此过程中,除了做好风险的前端把控、减少踩雷,违约后的处置也成为市场日益关注的重点。中债资信持续跟踪2014年以来违约后的处置情况,对135支违约券的处置进展进行了全梳理,将通过三篇文章给予呈现,今天将推送本期第二篇《那些年违约的债券,现在怎样了?》。
精深专题第一期目录
2、那些年违约的债券,现在怎样了?
3、违约债券的处置与回收有章可循?
以2014年“11超日债”违约为起算点,国内债券市场违约历史已近5年,期间,宏观经济、债券市场在整体平稳中不乏起伏,违约的诱因和节奏也随之发生变化,整体上看债券市场风险依然可控。随着债券市场风险的逐步释放,违约后的处置也成为市场日益关注的重点。为此,我们对135支违约券的处置进展进行了全梳理,以期为后续市场参与处置提供借鉴。
自“11超日债”违约以来,国内债券市场违约债券累计达135支,整体处置完成度(处置完成度是指已完成处置的债券支数占相应维度的违约债券支数的比例)尚未过半。截至2018年6月1日,违约债券共计135支,涉及金额约973亿元,除15支信息不可得的私募债(规模共计13.2亿元)之外,135支违约券中120支债券均已通过不同方式启动了相关处置工作。其中,完成处置的债券有52支,涉及规模约313亿元,占比为43.33% ;尚在处置过程中的债券有68支,规模约为646亿元,占比为56.67%。
一、按处置方式来分,诉讼或仲裁、破产重整和债务重组这三类方式使用较为广泛,不同方式处置完成情况差异较大
结合公开信息,国内债券违约后处置方式包括自筹资金、诉讼或仲裁、债务重组、破产重整、破产清算、担保人代偿等。具体来看,发生违约,有的发行人尚有一定偿还能力,通过自筹资金完成了处置,如宏达矿业、江泉集团等,还有少部分案例是技术性违约,在较短时间内即完成偿付。有的案例中,投资人对发行人提起了违约求偿诉讼或申请仲裁,要求其在一定限期内偿付本息及违约金,如中城建、山水水泥。若发行人获得外在的救助和支持,有的投资人与发行人进行协商,商议债务重组方案,如中钢。若发行人已经出现资不抵债情况,投资者可以选择破产申请,实务中运用的方式包括重整和清算,重整如天威集团、东特钢、大连机床,清算的仅有一例即广西有色。此外,个别案例通过担保人代偿方式进行偿付。
诉讼或仲裁、破产重整和债务重组方式是涉及债券支数和规模最大的三类方式。在120支有处置进展信息的违约券中,可获得处置方式的有93支,其余27支方式不明。在这93支债券处置中,使用诉讼或仲裁方式处置的最多,为38支,支数占比为40.86%,涉及规模359亿元;其次为破产重整方式,使用该方式的债券有25支,支数占比26.88%,涉及规模187亿元;使用债务重组进行处置的债券位居第三,共13支,支数占比13.98%,涉及规模126亿元。另外,自筹资金进行偿付债券共7支,涉及规模33亿元;技术性违约债券共4支,涉及规模23亿元;担保人代偿、破产清算方式偿付债券各3支,涉及规模分别为19亿元和15亿元。
从不同方式的处置完成度来看,通过技术性违约、自筹资金、担保人代偿等方式进行的最高,而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进行的处置完成度最低。在各种方式中,通过技术性违约、自筹资金、担保人代偿等方式进行处置的完成度最高,均为100%,主要是由于通过这些方式处置的企业只是技术原因导致违约或者暂时的流动性危机、生产经营能力尚可或者有外部支持,处置压力较小,完成节奏较快。但用上述方式的债券只是小部分,在其余大部分债券中,使用诉讼或仲裁的违约债券处置完成度最低,仅为21.05%;相比之下,债务重组方式和破产重整方式完成度较高,分别为46.15%和48.00%。
二、按企业所有制情况来分,国有企业发行人债券处置完成度较高,且以破产重整方式为主;民营及外资企业处置完成度较低,使用诉讼或仲裁的处置方式较多
在可获得处置进展的120支债券中,处置完成度最高的为国有企业,涉及债券38支,该比例为60.53%(地方国有企业涉及30支债券,处置完成度为63.33%;中央国有企业涉及债券8支,处置完成度为50.00%);其次是外商独资企业,涉及8支债券,处置完成度为50.00%;再次是民营企业,涉及债券共61支,处置完成度为34.43%;最后是中外合资企业,涉及10支债券,处置完成度为20.00%。此外,公众企业、集体企业和外资企业进行违约后处置的债券支数较少,公众企业仅有1支尚在处置进程中的债券,集体企业和外资企业也各有1支债券涉及违约后处置且均已完成。总体上看,国有企业发行人完成处置情况较好。
国有企业发行人使用破产重整方式进行处置的债券占比较高,外资及民营企业则使用诉讼或仲裁方式较为广泛。在处置方式已知的93支债券中,中央国有企业涉及债券8支,其中占比最大的方式为破产重整,共5支债券采用此方式;地方国有企业涉及债券17支,占比最大的方式也为破产重整,共10支债券采用此方式。总体上看,国有企业涉及的25支处置方式已知债券中,采用破产重整方式的债券支数最多,共计15支;民营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中采用诉讼或仲裁方式的债券支数最多,民营企业处置方式已知的50支债券中,采用诉讼或仲裁方式的债券共25支;中外合资企业的8支处置方式已知债券中,采用诉讼或仲裁方式的债券支数共5支;外商独资企业7支处置方式已知的债券中,采用诉讼或仲裁方式的债券共5支。此外,公众企业、集体企业和外资企业各涉及1支债券,处置方式分别为诉讼或仲裁、自筹资金和破产重整。
三、按债券种类来分,短融完成处置债券支数占比最高
从完成的绝对数量来看,完成处置的债券支数最多的前三位依次为短融、私募债、定向工具,分别为12支、11支和9支,涉及债券规模为58.5亿元、15.5亿元和42.7亿元。中票、企业债、公司债和超短融完成处置债券支数分别为8支、5支、4支和3支,涉及规模分别为82.9亿元47.0亿元、28.5亿元和38.0亿元。
从各品种的处置完成度看,较高的为短融和企业债,分别为75%和71%,私募债处置完成度为50%,定向工具、超短融、公司债及中票处置完成度均在30%左右。其中,短融处置完成度较高,主要是由于该品种的违约均发生在2016年及以前,处置周期较长,整体上处置完成度也较高;企业债发行规模较小,是除了可交换债违约(即16神雾E1)以外违约支数和规模绝对值最少的品种,所以整体上处置压力较小,处置完成情况也比较好;中期票据和定向工具完成处置的绝对值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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