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小知识(供需方)

(一)供给方 证券市场的供给主体是公司(企业)、政府与政府机构以及金融机构。公司(企业)通过向市场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和权证等产品进行融资。政府与政府机构包括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以及中央政府直属机构,其为债券产品的主要供给方。金融机构作为证券市场的发行供给主体,既发行债券,也发行股票。欧美等西方国家能够发行证券的金融机构一般都是股份公司,所以将金融机构发行的证券归入公司证券。我国和日本将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定义为金融债券,以突出金融机构作为证券发行的主体地位。股份制的金融机构发行的股票没有被定义为金融证券,而归类为一般的公司股票。就股票市场而言,自1990年我国设立证券交易所以来,上市公司的数目逐年增加。

(二)需求方 证券投资者是证券市场的需求主体,也是市场资金的供给者。投资者的存在使得各种证券的发行有了保证,直接融资渠道得以建立,市场的正常交易得以维持。证券投资者之间的交易保证了证券市场资金和证券转换的连续性,是证券市场实现资源配置最重要的前提。在证券市场的构成要素中,投资者与上市公司一起,构成了证券市场的重要基础。

从长期来看,证券价格由其内在价值决定,但就中、短期的价格分析而言,证券的市场交易价格由供求关系决定。无论是成熟市场还是新兴市场,都可以用供给曲线和需求曲线的变化来确定证券价格的变化轨迹。但不同的是,成熟市场的供求关系是由资本收益率引导的供求关系,即资本收益率水平对证券价格有决定性的影响。像我国这样的新兴市场,证券价格在很大程度上由证券的供求关系决定,即由一定时期内证券的总量和资金总量的对比力量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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