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丽水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上,《关于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发展的二十条意见》(丽政办发〔2018〕103号)(以下称《意见》)正式亮相,这是丽水市2016年以来出台的第三批减轻企业负担政策。
今年以来,国家高度重视实体经济发展,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措施。10月17日,浙江省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竞争力的若干意见》,打出了一系列减轻企业负担组合拳。丽水市在积极做好财政奖补“加法”同时,认真谋划减轻企业负担的“减法”,不断完善惠企政策,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发展。
据了解,本次出台的《意见》共有8个方面20条政策措施。据测算,政策实施后,预计每年可再减轻企业成本和负担将达60亿元左右,其中新增减轻企业负担20亿元。其中,落实国家和省级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全年可减轻企业负担50亿元;落实国家出台的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政策,可减负5亿元以上;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和扩大电力用户直接交易规模,可减轻企业负担2亿元以上;阶段性下调企业社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可减轻企业负担1.3亿元左右。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在支持企业招才引智方面,鼓励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放宽了必须在本地缴纳社保的引才政策,对企业引进的在市外参加社保的高层次人才并在企业连续领取十二个月薪酬的可以享受同等人才政策。这将有力促进企业引进人才。
在加大企业融资支持方面,丽水大力推进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在2018-2020年可将融资担保机构的风险代偿控制比例由5%提高到8%,属全省最高。在2020年底前,各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费按原标准的50%收取。
此外,丽水还加大了对企业的创新补助,以及新增落实企业税费帮扶措施、引导金融机构优化金融服务、大力支持企业对接资本市场、充分发挥产业基金作用、强化企业用气保障及价格监管、扶持小微企业园建设提升、鼓励数字经济发展、促进外贸稳定增长、提升外贸投资便利化等政策措施,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编辑:卢凯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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