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下发特急文件撤销客户备付金账户 应于 2019 年 1 月 14 日前完成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下发《关于支付机构撤销人民币客户备付金账户有关工作的通知》(下称 " 备付金通知 ")特急文件。据介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部署,确保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交存工作平稳、有序开展。支付结算司向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金融服务一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 ( 首府 ) 城市中心支行等发布通知,将制定销户目标和销户计划。同时,支付机构应制定切实可行的销户计划,与备付金银行做好沟通,明确销户时间。

《备付金通知》提出,支付机构能够依托银联和网联清算平台实现收、付款等相关业务的,应于 2019 年 1 月 14 日前撤销开立在备付金银行的人民币客户备付金账户,规定可以保留的账户除外。若备付金银行、清算机构发现客户备付金异常的,应当及时督促支付机构纠正,并及时报告支付机构所在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

此外,《备付金通知》要求,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应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依法对支付机构和备付金银行的客户备付金存管、核对有关工作实施非现场和现场检查,确保销户过程中支付业务连续性和客户备付金安全。对未按计划撤销的账户,要求支付机构逐个说明不能撤销的具体原因和解决办法。对于无故拖延销户时间的,应加大对相关支付机构以及相关备付金银行的检查、督导力度。

此前,凤凰网 WEMONEY 曾报道,中国人民银行于 6 月 29 日发布《关于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全部集中交存有关事宜的通知》(下称 " 通知 "),根据《通知》,2018 年 7 月 9 日起,按月逐步提高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交存比例,到 2019 年 1 月 14 日实现 100% 集中交存。

附《关于支付机构撤销人民币客户备付金账户有关工作的通知》全文: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