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万元存款不翼而飞?大连一老汉起诉银行索赔被驳回

存在银行里的15万元存款不翼而飞了?这个疑问,一直纠结在大连甘井子区68岁的刘老汉心中。他说,自己从2012年开始陆续向工商银行南关岭储蓄所存入50余万元,但其中15万余元的存款不翼而飞。于是他将银行告上法院,索赔这笔钱。而银行方面则表示,这15万余元是刘老汉自己转存的,并非其所说的“不翼而飞”。2018年12月,大连市甘井子区法院一审驳回了刘老汉的诉讼请求。

刘老汉称,2012年1月11日,自己到位于大连甘井子区南关岭的工商银行存入了41万余元,并要求银行用其中的30万元购买一份人寿保险。但是银行却从存款中转出30万零96元,多转出96元。而当天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这笔钱又被转走11万元。直到2017年刘老汉才发现此事。刘老汉说,此外他还存入了4万元也没了,几笔钱加在一起,共有15万零96元的存款和利息在银行不翼而飞。他要求法院判银行赔偿自己本金和利息合计20余万元。

而银行方面对此则大呼冤枉。称刘老汉所说和事实严重不符。银行方面称,2012年1月11日,刘老汉存款同日购买30万元的理财保险,并开通网银账户,转账96元给蔡某的账号。同日,刘老汉另开定期账户,并从上述存款中支取10万元用于购买定期为一年期的定期存款。同日,刘老汉一份4万元的定期存款到期,他凑整5万元,存入购买定期为半年期的定期存款。刘老汉所谓“不翼而飞”的这笔钱为150,096元,该数额的构成为10万元的一年定期、5万元的半年定期和96元的网银转账,均有出处。银行根本没有吞占其存款。

甘井子区法院审理查明:银行所述均为事实,都有转账记录等作为佐证。而刘老汉指称并非事实。法院一审认为,所谓“不翼而飞”的150,096元均有合理的资金走向,银行已经履行了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的义务。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刘老汉全部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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