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金立的垮掉:心不正,再多的财富也能一夜败光!

01

“金品质,立天下。”“金立,成功的标配。”这些曾经经典的广告语,帮助金立手机曾经卖到国产第一、全国前三。

“十几个亿吧”,刘立荣的一句简单的话语,让金立公司此前关于董事长涉嫌豪赌的公关瞬间化为泡影。

近日,金立公司被法院裁定破产。

同时崩塌的,还有刘立荣十多年苦心营造的“商界棋王”人设。

当去年市场传言刘立荣豪赌欠债,他回应:那些都只是市场传闻。

金立公司一口咬定有关消息是捏造事实,侵害公司和刘立荣名誉。

直到刘立荣自己承认:去塞班输了十几亿,向金立公司“借用”了十几亿。

“借用”?是否涉嫌职务侵占罪或者挪用资金罪?法律上应该给一个说法。

被刘立荣拖入泥潭的,不仅是金立公司,还有众多的关联公司,如供应商之一的欧菲光,在消息传出后,应声大跌7%,盘中近乎跌停,市值一天缩水43亿。

最苦的还不是他们,而是金立公司的员工。今年,已经有近一半的金立工业园员工通过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金立公司也被债权人申请进行破产清算。

刘立荣作为企业家的个人行为,从来都不局限于个人。

02

2014年至2017年,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涉罪企业家总数为2337人,其中民营企业家1569人。

四年间,企业家腐败犯罪的总次数逐年攀升,2014—2017年递增215%。

职务侵占罪,是民营企业家的第一大腐败犯罪。

面对指责,刘立荣辩解:我个人没有其他收入,难免在生活上有些公私不分,存在借用公司资金的行为。

而他这种行为,与法律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何其相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是否涉嫌犯罪,需要侦查部门进行侦查,但民营企业家犯罪群体的扩大,却不能不引起重视。

03

中国民营企业家为什么会走上犯罪的道路?原因很多。

但根本原因还得从企业家自身去找。

盲目自信,对过去成功经验的迷恋,是第一个原因。

浙江盾安集团,当地知名企业,在爆出债务危机后,获得了超出以往的知名度,只是这并非美名,而是骂名。

企业发展起来后,急于做大,企业家也过于相信自己的成功经验,用了大量的金融工具,借助杠杆,拼命融资,拼命投资,靠“短借长投”那一套,钻期限错配的空子,赚取股权投资收益和贷款利息之间的差额。

在大环境比较好、市场资金充裕的时候当然“泳姿优美”,但一旦大环境不那么好,潮水退去,却立马显出“裸泳”身姿。

还有南通涤诺集团,30年时间里,从一个生产和销售成品油的小客商,发展成为国内油化产品第一方阵,江苏的明星企业。这种成功,赋予了张亚明足够的自信,业务扩展到保险、酒店、物流等多元化产业,并在印尼、美国、澳大利亚都有设点。注册资本8.4亿的公司,债务总额超过10亿。

盲目的自信,让企业“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

04

“家企业”思想,是第二个原因。

创业之初,殚精竭虑,以企业为家,这是民营企业家常见的奋斗姿态。

成功之后,公私不分,把企业当家,这是民营企业家常犯的错误。

似乎不能家天下,就做着家企业的尝试。这种狭小的心灵症结,秉承着太多的历史渊源,以及社会关联,又经过进化,隐藏在人心深处匿而不露。

刘立荣对自己行为的辩解,似乎有道理,但完全没道理。

他在企业拥有股份,担任职务,并不意味着企业要满足他所有的需求,甚至承担赌博的资金。

他没弄明白的是,企业从诞生之日起,就是一个独立的“法人”。

法人,不是人,但法律上赋予了它类人的部分权利。

其中有些权利,即使是法人代表也是无法随意代表的。

例如,资金的使用。

而刘立荣恰恰没有把“法人”的权利放在眼里,肆意践踏,还“理直气壮”。

他岂止“家企业”,还做了一个专横跋扈的家长。

十几亿公司资金,说“借用”就“借用”,何等“自由”!

05

40年来,我国的民营经济发展可谓朝气蓬勃,方兴未艾,天地广阔,大有可为。

截至2017年底,我国民营企业数量超过2700万家,个体工商户超过6500万户,注册资本超过165万亿元。

民营经济的“五六七八九”: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

在世界500强企业中,我国民营企业由2010年的1家增加到2018年的28家。

民营企业家的个人发展也随之鹏程万里。

马云、马化腾、李彦宏、任正非、刘永好、陈东升、梁稳根……不仅是民营企业家的优秀代表,更已成为整个社会的楷模,成为无数青少年学习奋斗的方向。

民营企业家,立心正,才能前程似锦,不负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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