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年末,社保的这两件事要提上日程,过期吃亏,事关我们每个人

2018年接近尾声,我们马上就要步入2019年。 在新的一年到来之前,我们提醒参保用户,有两件事,事关大家切身利益,最好抓紧办,一旦错过可就误事了。一个是什么呢,就是医保报销的时限问题。 社保具有地域性差异,关于医保报销时限,各地规定有所不同。

以北京市规定为例,每年的12月20 日前申报结算本年度12月15日以前发生的医疗费用,如果遇到节假日就顺延。那么发生在12月15日至12月31日的医疗费用,可以在第二年的1月20日前申报结算,同样的,如果遇到节假日,也要顺延。

每年12月最后一天也就是31号作为当年医疗费用清结日期。因此关于这个时间节点,要掌握好,各地规定不一样,不知道您所在地区是怎样规定的,如果您或家人有医疗费用需要报销,建议您抓紧咨询,别耽误。还有一个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城乡居民 医疗保险的缴费时间也进入了倒计时。

我们之前节目中也讲过,各地缴费时间不一致,大部分地区的集中缴费时间是9月份到12月份。 眼看,12月份已经没几天了。 缴费工作也已经进入倒计时!家有适龄参保人员一定要抓紧时间,按要求办理。

这这里顺便说一下,很多人反映,部分地区今年的缴费标准提高了!其实啊,大家也应该看到,虽然缴费标准提高了,相对应的,报销的病种和比例也有相应的调整。而且部分地区,像合肥市,报销的起付线也有所调整,过去个人承担部分要达到两万元才能进入报销线,调整后,超过1万5千元就可以进入大病报销!

以前器官移植是不给报销的,现在也都纳入到医保基金,全额支付了。所以,即使费用涨了一点,一旦发生医疗问题,就派上了大用场。 因此啊,建议大家别耽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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