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今天就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实施致信全国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信中提醒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及时登录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个人所得税APP)进行实名认证,了解最新政策和功能,方便使用操作。
纳税人可以选择由扣缴义务人根据本人提供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办理专项附加扣除,如果当月来不及采集相关信息,可以在年度内以后月份补采信息后补充扣除;也可以选择在次年3月1号到6月30号年度汇算清缴时,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办理退税。
2019年1月1号前,纳税人可以通过填写电子模板或者纸质报表等方式填报相关信息,用于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2019年1月1号起,纳税人还可以通过手机APP、电子税务局填报信息。若纳税人的信息有变化,请及时通过远程办税端或告知扣缴义务人予以修改。
由于这次个人所得税改革难度大、时间紧、任务重,尽管税务部门已经竭尽全力做了很多准备工作,但可能会有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税务总局表示,欢迎对他们的工作提出批评意见。税务总局还承诺:对于工作中的差错,将马上改正;对于纳税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将认真研究吸纳,进一步改进工作。
编辑:沈颖婕
责任编辑:杨叶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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