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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网12月31日讯(记者 万前进)2019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将正式施行,微商注册、代购打假、共享单车押金退还等电商经营行为监管将有法可依。
如今,电子商务已经成为很多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众多的微商、淘宝店家以及其它一些大型电子商务平台,让消费者购物有了更多的选择。然而,电子商务的普及为人们带来更为便利、高效的消费体验同时,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售后服务跟不上,消费者维权难等微商、代购中经常出现的问题,也因为法律规范不健全,一直隐身于监管的“灰色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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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将施行的《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了电子商务经营者的范畴,将代购、微商、在直播平台中卖东西的主播等电子商务经营者统一纳入法律监管范围。”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交通分局副局长高凯介绍,“可以说设立了一个电子商务的新格局,让电子商务的发展有了法律的支撑。”
近年来,微商几乎渗透了所有人的朋友圈,但是此类经营方式的准入门槛低,无实体店、无营业执照,仅通过网络虚拟方式交易,缺乏信用保障体系。“《电子商务法》对电商经营者最主要的影响有两点,一个是要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再就是要依法纳税。”河北慧聪电子商务公司总经理王庚表示,“这对一些从事微商经营和小规模的电商创业者来说,可能会增加一些运营成本,但规范约束的作用更大,因为一旦出现产品问题,监管部门能够有迹可循,有据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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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法》实施以后,对代购的监管也将更加严格,注册登记信息的公示,一方面压缩了代购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和依靠虚假宣传牟利的空间,同时也明确了代购平台负有审核义务,消费者买到假货,平台也将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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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近年来发生的共享单车押金难退等问题,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交通分局石佳琦表示,《电子商务法》也专门对从事押金类消费服务的电商经营者作出了明确制约,“消费者提出退换押金的请求并且符合条件的话,应当及时退换,如果不及时退换,我们电商法也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影响比较恶劣,我们将加大行政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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