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案丨一张旧存折的秘密

故事从一张旧 存折开始

魏某几年前与妻子离了婚,离婚时约定三个孩子由前妻抚养,魏某名下一辆贷款购买的黑色奇瑞轿车归前妻所有。

后来魏某因欠别人钱,这辆登记在魏某名下车自然被法院执行了,当时魏某给前妻写了一张5万元的欠条。

2017年3月份的时候,前妻找到魏某索要这笔欠款,要给孩子买房子,魏某便想到了自己手里的一张旧存折,于是,他告诉前妻几天后一起去当时开户的营业厅去取钱。

掀起的波澜

几天后魏某如约和他的前妻一起来到营业厅取款,将一张旧存折递给当班业务员,业务员接过后打开一看,存折的存入栏及余额栏金额显示为20万元,便问魏某要支取多少,魏某说全部支取。

业务员从银行后台系统内查询发现,魏某持有的这张旧存折是2006年办理的,当时存入10元钱,之后存折一直未用,属不动户,因为欠费已自动销户了,同时通过查找当时办理原始凭证,与后台查询结果一致。

被银行识破后,魏某非但未就此罢手,还将县支行、营业厅告上法庭,打起了民事官司,要求支取20万元存款。

银行果断选择报警。

谎言的揭露

经鉴定,魏某所持的这张旧存折存入栏、余额栏填写字迹虽为20万元,但检出刮擦痕迹,压痕检出10元。

在证据面前,魏某仍拒不认罪,坚称这张存折是十多年前与前妻一起去办理,并且存入20万元,之后从未动用,在离婚时将这个存折交给他的前妻,约定这笔钱归她的前妻。

但他的前妻却说以前从来没看过魏某这张存折,十多年前也没和魏某一起去存过这20万元,她和魏某离婚时,魏某没给过她存折或存款,也没帮着魏某保管过存折或卡。

存折的秘密就此揭开

最终,魏某因犯金融凭证诈骗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什么是金融凭证诈骗罪?

金融凭证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所谓伪造,是指未经有关机关批准,擅自印刷、制作银行结算凭证的行为,无论行为人是否以真正的银行结算凭证作为伪造模仿的对象,都不影响对该伪造行为的认定。

变造就是指以真正的银行结算凭证为基础材料,采用涂改、涂销、挖补、剪贴等手段,使银行结算凭证的内容、价值、流转途径等发生改变的行为。

本案中魏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将真正的银行存折进行涂改的变造手段,骗取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金融凭证诈骗罪。

拒不如实供述影响量刑吗?

坦白是指犯罪被动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刑法修正案(八)》增设了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使坦白成为法定的量刑情节。

根据该款规定,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中规定,对于坦白情节综合考虑如实供述的阶段、程度、罪行轻重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本案中魏某因拒不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无法认定坦白情节,不能因此从轻处罚,最终影响量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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