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多给1600元,女子称离柜概不负责,怒曝光:典型店大欺客

银行多给1600元,女子称离柜概不负责,怒曝光:典型店大欺客

说到银行大家都不陌生吧,这是大家进行金钱交易的地方。在银行里客户凭借着证明去办各种业务,这些是理所应当银行给予的服务。但是并不是说银行就不会犯一点点的错误,所以银行也声明过,在该银行办理业务时,如果当场没有点清楚事后就不予负责。但如果是银行犯错了呢,这事就不好说了。

下面要说到的这位女子就是遇到了这样的情况,该女子的做法也受到了人的支持,也受到了人的指责,大家继续往下面看看吧。在银行柜台办理手续的时候,我们经常能够看见类似钱款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这样的提示语。那字面上的理解就是储户你取钱你得数清楚了,离开了柜台少了银行是概不负责的。不过最近某市的女子在银行取款的时候,银行却多给了他1600块,很快银行对账的时候就发现了,于是向女子讨要。

银行理所当然的说,因为给女子的钱是多掏出去的,所以现在必须还回来。但是女子拒绝了,说既然银行规定了离柜概不负责,那我就遵守这个规定。这话听着没毛病。银行既然制定了规则,这个规则就应该对双方都有效,不然不就是霸王条款了吗?但是银行不干,就以不当得利为由,把该女子给告上了法庭。很多网友表示女子干得漂亮,银行不能双重标准给储户钱少了,你没发现是应该的。而给多了你就必须返还,你说这是哪门子道理。

这不就是典型的店大欺客。当然了也有人表示,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要贪别人的便宜,这个社会需要多一些互相信任。那么法律专家关于这个事情则是表示离柜概不负责的规定,属于银行单方制定的格式条款,简单粗暴不符合法规。而储户一时情绪波动,以此开玩笑还能够理解,但是造成了银行的实际损失,仍然拒不归还,是实实在在的不当得利,这就是违法行为了,应该遵守法规的要求和制度的规定。银行多给1600元,女子称离柜概不负责,怒曝光:典型店大欺客。大家认为这个女子的做法是否合理?而银行将女子告上法庭这件事又是否应当?大家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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