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洋县外出务工的贫困户,政府要给你们报销路费了

针对区域内贫困劳动力,县人社局严格按照省市县脱贫攻坚工作安排部署,紧盯“七个一批”的目标任务,精准发力,精准施策。按照“稳定就业一人、带动脱贫一户”的思路,认真落实就业扶贫政策,鼓励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为切实减轻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的路费支出负担,人社局制订了优惠政策,为外出务工的贫困户谋福利,贫困户再也不用担心外出务工的往返路费了,人社局给你买单,赶紧来办理吧!(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具体申报事项如下:

1.补贴对象:到县外转移就业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一年转移就业不得少于六个月)。

2.补贴标准:每人每年享受一次往返交通补贴,最高不超过500元,其中,对往返一次交通费低于500元的,按实际金额补贴; 对往返一次交通费高于500元的,按500元标准补贴。

3.申请材料: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交通费申请表,附本人与转移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复印件(用人单位出具的就业证明材料);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证明材料,到转移就业的地点的往返交通票据(不含火车票软卧,飞机票);个人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等。

4.申报程序:转移就业个人填报一次转移就业交通费补贴申请表,由村委会负责初审后统一报所在地镇政府,各镇审核后报县劳动服务局复审公示,经人社局审批后,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个人银行基本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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