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借高利贷跳楼身亡后,欠下的钱妻子是否需要偿还?

最近几年高利贷比较盛行,很多人不小心借了高利贷之后就陷入了绝境当中,甚至有的人不堪重负做出了极端的行为。

针对这类事情,估计很多网友都有个问题,假如丈夫借高利贷跳楼身亡后,欠下的钱妻子是否需要偿还?

具体要不要还钱就要看这个高利贷用途是什么,如果借高利贷的用途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所需,或者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的生意,那就需要老婆承担一定的偿还责任,但如果这个男子借的高利贷完全是个人行为那老婆孩子都没有偿还的义务。

现在是否需要偿还,首先要认定的是这笔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务。

根据2018年1月8日正式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判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依据有3条:

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根据这个法律规定现在,是否需要偿还这个高利贷,你需要确认几个事情。

第1个你丈夫在借这笔高利贷的时候,你是否共同签字。

如果你知道丈夫借的这笔钱,而且是主观意愿上签字,那这个钱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你需要承担偿还责任。但是如果你在这些债务上签字是被动的,是被你丈夫或者出借方使用强迫的手段强迫你签字,那这个债务就算有你的签字也无效。但要举证你是被强迫签字的,这个难度是非常大的。

第2个你丈夫所借这个高利贷是否用于家庭共同开支以及夫妻共同经营。

如果你丈夫借的这笔高利贷是用于家庭共同开支,比如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物品,购房,买车,装修;或者这笔钱是用于你们夫妻双方共同经营的生意,那你就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但这个责任不是全部由你一个人承担,比如这笔钱是用于家庭共同开支,你只需要在家庭生活所需范围之内承担偿还责任即可,超过家庭生活开支的那部分可以不用偿还。但如果这笔钱是用于夫妻双方共同经营,那就需要你承担全部责任。

就算需要你偿还,也不用偿还所有的高利贷本息。

你题目中也说了,老公借的是高利贷,高利贷本身就是一种违法的放贷活动,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民间借贷年化利率在24%之内的受到法律保护,年化利率在24%~36%之间的属于自由债务,法院不支持也不反对,但是年化率超过36%是法律明令禁止的,如果出借人请求借款人偿还超过36%部分的利息,法院不予支持。

所以你现在需要确认的是你丈夫借的这笔钱本金是多少,利息是多少,然后你只需要偿还本金跟24%之内的利息既可。

至于你说家中有年幼的孩子需要抚养,法院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也会酌情考虑。但如果你有义务承担债务偿还责任的,即便你有年幼的孩子需要抚养,也不影响你对这个债务的履行义务。如果你自己没有现金偿还这笔钱,那法院有可能会拍卖你家相关的资产用于偿还这笔债务,但在拍卖所得当中,首先需要确保的是妻儿的基本居住权,同时会酌情留下部分资金用于抚养孩子,超过最低生活所需部分再用于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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