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销售额如何计算?跨区建筑服务怎么预缴税款

1、公司在以前年度发生的扶贫捐赠支出,现在还可以税前扣除吗?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扶贫办关于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第三条规定:企业在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已发生的符合上述条件的扶贫捐赠支出,尚未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部分,可执行上述企业所得税政策。

2、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累计销售额如何计算?

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根据《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规定:本办法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3、企业为其他单位提供贷款担保,因其他单位无力偿还而产生的损失可以税前扣除吗?

根据《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规定:企业对外提供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担保,因被担保人不能按期偿还债务而承担连带责任,经追索,被担保人无偿还能力,对无法追回的金额,比照本办法规定的应收款项损失进行处理。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担保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与本企业应税收入、投资、融资、材料采购、产品销售等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担保。所以企业应根据上述文件判定是否为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担保。

4、纳税人跨区域提供建筑服务,怎么预缴税款?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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