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江苏8月10日电(实习记者 冯雪)为有效破解银企信息不对称,提升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服务中小微企业融资效率,8月10日上午10点,江苏省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制定和落实《江苏省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点击查看详情)作介绍。
据介绍,江苏省企业406.6万户,其中99%以上是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是稳增长、促就业、保民生的重要力量。近年来,江苏省大力推动解决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取得了明显成效。至今年6月末,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38万亿元,同比增长29.27%。但中小微企业一般缺少抵押物,银行缺乏准确掌握中小微企业信用状况和风险状况的手段,中小微企业贷款可得性不高、信用贷款占比偏低等问题仍然存在。6月末,全省信用贷款余额占比14.94%,其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余额占比11.45%。
此次发布的《若干措施》,聚焦建立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长效机制进行整体设计,从突出问题导向、注重巩固拓展、坚持集约高效、强化政策支撑四个方面体现江苏的特点。聚焦有效破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难题,通过高效便捷的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既提高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可得性,也提高金融机构风险防控可靠性。《若干措施》从建立健全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优化信用信息服务,建立长效规范管理机制,加大协调推进力度五个部分着手,提出20项工作举措。
《江苏省信用信息共享清单》作为《若干措施》的附件,明确省市层面共享信息类37个,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实施方案》要求由地方人民政府实施的信息类16个,包括纳税、欠税、非正常纳税户、纳税信用等级、社会保险费缴纳、社保欠缴、住房公积金缴纳、水费、电费、燃气费、环保信用评价、科技研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行政强制、不动产登记、不动产抵押信息;二是结合我省融资信用服务实际需求增加的信息类21个,包括简易注销公告、歇业公告、开庭、失信限制高消费、知识产权涉诉、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用水拖欠费、用电拖欠费、用气拖欠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精特新企业认定、获得财政资金项目、法人知识产权质押、信用承诺、承诺履约践诺、示范、自然人不动产登记、自然人不动产抵押、担保、企业严重失信惩戒名单、自然人严重失信惩戒名单信息。
为扎实贯彻《若干措施》,推动江苏省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再上新台阶,下一步江苏将全力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加快推动平台接入省级节点,构建工作协调推进机制,用三年左右时间,实现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实名注册中小微企业达到150万户,平台普惠贷款余额超过4000亿元,占全省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比重、信用贷款余额占比达到20%以上,推动中小微企业融资可得性、便利度明显提高,信用贷款持续提升。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张世祥强调说:“建设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江苏省级节点,是实施信用信息共享的枢纽和重要载体。”根据国家的部署,江苏省在原有公共信用信息中心的基础上按照新要求,边规划、边设计、边建设,已完成三个方面的工作。江苏省级节点已实现与全国的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完成了与国家信用信息接口的连通调试,开展信用信息的归集和服务,已实现15类信用信息的科技共享。为贯彻落实《若干措施》,更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下一步将强化平台的归集共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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