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顾客做代言人,上海一医美机构被罚

  中新经纬8月16日电 近日,上海市场监管局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上海华美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下称华美医美)因发布第医疗广告利用广告代言人做推荐、证明被罚13万元。

  上海市场监管局网站截图

  处罚决定书提到,华美医美与多位顾客签订了《肖像权使用合同》等协议,利用他们作为当事人的代言人做推荐和证明,华美医美会给予他们所做医美项目费用的减免作为酬劳。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以下内容(四)利用广告代言人做推荐、证明……”的规定,构成了发布医疗广告利用广告代言人做推荐、证明的行为。

  对此,上海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华美医美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罚款13万元。(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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