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4类高毒农药生产!明日起,这些新规将影响你的生活!

2022年9月起施行

全国新规

1.统一制发军(警)士证件

经中央军委批准,全军统一制发《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士证》、《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退休证》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士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士退休证》,9月1日起正式启用。

2.规范数据出境活动

《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9月1日起施行,规定数据处理者向境外提供重要数据等情形应当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

3.全面推行小学入学适应教育

教育部门印发指导意见,提出2022年秋季学期开始,各省(区、市)全面推行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教育,建立幼小协同的合作机制。加强在课程、教学、管理和教研等方面的研究合作。

4.明确课后服务收费管理要求

修订后的《中小学校财务制度》9月1日起施行,明确课后服务等服务性收费的管理要求,增加中小学校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的禁止性规定。

5.优化保险资管公司股权结构设计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规定》9月1日起施行,明确不再限制外资保险公司持有保险资管公司股份的比例上限,设置境内外股东统一适用的股东资质条件。

6.提高个人办理涉外收付款免申报金额

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版《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9月1日起施行,对单笔交易金额在等值1万美元以下(含1万美元)的居民个人涉外收付款,实行限额下免申报。

7.禁止4类高毒农药生产

农业农村部发布公告,9月1日起,撤销甲磷、甲基异柳磷、水胺硫磷、灭线磷原药及制剂产品的农药登记,禁止生产。

8.明确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9月1日起施行,明确井口标高未达到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1米以上,且未按设计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等情形将被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2022年9月起施行

地方新规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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