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22年第7期P132—133
作者:李春玲 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社会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摘自《北京工业大学学报》2022年2期,刘翔英摘
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我国政府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完成“十四五”战略规划、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构建橄榄型社会结构、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一个重要方面。基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中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CSS)数据的分析表明,21世纪初期的20年,我国中等收入群体发展成就令人瞩目,但快速增长的同时也存在着发展不充分、不均衡、不合理等问题,距离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目标还有很大差距。其中,表现比较突出的三个问题是:(1)中等收入群体比重相对较低;(2)中等收入群体内部层级结构不合理;(3)地区之间发展不均衡。这三个现状特征说明当前我国中等收入群体发展水平仍处于初级阶段,有待于进一步提升中等收入者比重,调整中等收入群体内部结构,协调区域均衡发展。这三个现状特征说明当前我国中等收入群体发展水平还处于初级阶段,有待于进一步提升中等收入者比重,调整中等收入群体内部结构,协调区域均衡发展,如此才能使我国中等收入群体持续壮大,为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实而广泛的社会基础。
2021年是我国顺利完成“十三五”规划、开始实施“十四五”规划之年,预示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发展阶段。新发展阶段需要提出升级版的中等收入群体发展目标,以双维度、多层次标准壮大中等收入群体。双维度标准是指既要提升绝对标准中等收入群体比重,更要提高相对标准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在越来越多的人口脱贫致富的同时,迈向共同富裕的未来。多层次标准是指基于城乡差距和地区差异,设定不同的中等收入标准,例如,乡村地区可以采用日人均10—100美元的标准;城市地区可以提升到25—150美元;而在一、二线城市,应该以相对标准定义中等收入群体为主。双维度、多层次标准壮大中等收入群体,逐步满足人民群众不断提高的多层次需求,保障人民收入水平持续提高,改善收入分配格局,形成橄榄型社会结构,构建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对于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我国目前还未形成具有较强针对性的政策思路和具体措施,迫切需要摸索实践、总结经验,设计壮大中等收入群体的总体战略方针,制定系统的政策措施,促进中等收入群体规模稳定增长,达成“十四五”规划提出的“中等收入群体显著扩大”的目标。本文认为,新发展阶段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的政策方案应该从三个方面进行设计:宏观层面的“扩中”“促中”“育中”策略;结构调整角度的“扩中”“稳中”方略;针对特定目标群体的“精准扩中”政策,最终达到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有效扩中”目标。
(一)宏观层面的“扩中”“促中”“育中”策略
在宏观经济社会层面,我国政府目前已经实施并且需要进一步强化的方略政策是确保中等收入群体持续壮大的基础条件。其一,要确保经济稳定增长。进入21世纪以来的20年,我国经济高速增长,促使中等收入群体得到了迅速发展,同样,如果“十四五”期间以及未来15年我国经济继续稳定增长,中等收入群体继续的壮大来日可期。不过,目前国际国内环境发生极大变化,新发展阶段将面临多种不确定因素,经济风险增强,在经济增长放缓和经济波动时期,采取何种措施稳定中等收入者队伍,是我们将面临的挑战。其二,保持就业优先政策。稳定和扩大就业是促进中等收入群体发展的有效策略之一,稳定的就业是中等收入者的地位保障,失业率上升必将冲击中等收入群体的稳定。从国际经验来看,就业参与率偏低的经济增长极有可能落入“中等收入陷阱”,导致贫富分化,无法培育稳定坚实的中等收入群体。因此,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有利于促进中等收入群体成长。尤其在经济增长放缓和经济波动时期,更需要坚持“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促进充分就业。其三,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增加劳动者报酬,特别是一线劳动者报酬,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确保劳动报酬增长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既有利于扶助更多的低收入者更快、更顺利地迈入中等收入者队伍,也有利于抑制贫富分化,促进收入分配公平,确保中等收入群体持续壮大。其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有助于中等收入者队伍稳定,避免经济风险因素对中等收入群体的冲击;高质量的公共服务,有助于提升中等收入者的获得感和满足感,使达到中等收入水平民众成为真正的中等收入者。
(二)结构调整角度的“扩中”“稳中”方略
新发展阶段我国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相关政策,不仅要“扩中”,更需要“调结构”。调整收入分配结构,是促进中等收入群体发展的必由之路。本文认为,现阶段我国收入分配结构十分不合理,阻碍了中等收入群体的进一步发展。针对现阶段我国中等收入群体表现出的三个突出特征——中等收入者比重相对较低、内部层级结构不合理、地区之间发展不均衡,“调结构”的重点可以朝三个方向努力。其一,缩小低收入群体规模,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目前,我国还有约50%成年人口处于低收入水平,1/7处于经济困难状态,不提高这两部分人的收入,中等收入群体难以壮大。“十三五”期间大量贫困人口脱贫进入低收入群体行列,“十四五”期间要继续巩固脱贫成果,同时还需促使脱贫人口由低收入迈向中等收入。其二,调整中等收入群体内部结构,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中间层。目前,大约7/10的中等收入者居于中等收入区间的底端,而处于中间位置的中等收入者不到1/4,这使我国中等收入群体的内部结构极为不合理,中等收入者队伍缺乏稳定性,大量的刚刚迈入中等收入门槛的中等收入者易受到经济波动冲击而落回低收入群体。因此,保持中等收入者收入继续提升,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中间层,有利于中等收入群体稳定发展。其三,缩小地区之间发展不均衡,着重扶助乡村地区和中西部地区的中等收入群体成长,促进中等收入群体均衡发展。同时,针对中等收入群体发展的地区差异,采取差异化的“扩中”策略。在农村地区“扩中”首要任务是让更多的人脱贫致富,加入中等收入者队伍。在城镇地区,“扩中”既要提升中等收入群体比重,还要让更多的中等收入者进入中间收入群体和中高收入群体。在超大城市,“调结构”是工作重点,要让步入中等收入群体的人进一步提高收入,真正过上小康生活。
(三)针对特定目标群体实施的“精准扩中”政策
新发展阶段壮大我国中等收入群体需要针对重点人群,实施“精准扩中”政策。其一,推进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战略,培养农村脱贫人口迈向中等收入行列。目前,我国还有5.5亿乡村人口,虽然大多数脱贫但还处于低收入状态,提升乡村人口收入水平,将为中等收入群体增加大量成员。其二,稳定农民工就业,增加农民工收入,推进农民工市民化,让更多的农民工顺利成为中等收入者。国家统计局《2020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我国农民工数量约2.9亿,农民工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提升,将为中等收入群体充实大量成员。其三,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为他们提供更多的事业发展机会,将为中等收入群体持续补充青年成员。其四,持续提升养老保障水平,确保中等收入者在退休后仍能过上中等收入生活。目前,我国65岁以上的人口有1.76亿,60岁以上人口有2.45亿。伴随老龄化社会的来临,我国老年人口数量还将不断增长。如果迈入老年期的中等收入者因收入水平下降或养老金过低而无法维持中等收入生活水平,将不利于稳定中等收入者队伍。其五,为中小微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稳定和增加中小微民营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的收入,有助于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中间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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