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惠民县的张女士在县政务服务大厅一窗受理综合服务区同时领取了营业执照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张女士感慨地说:“前几日我打窗口电话咨询的时候,工作人员就提前告知我办营业执照也得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来到窗口后,我就把自身的情况说了下,工作人员就帮我在自助机上申请了营业执照,并帮我准备了卫生许可证的申请材料,很快就给我证照联发了,提前为我们考虑,贴心周到!”这正是惠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积极推行“双告知”制度,为企业提供“证照联办”一站式服务落细落实的便利之处。
所谓“双告知”,是指办理营业执照登记注册时,登记机关根据省政府公布的工商登记后置审批“双告知”目录,提醒市场主体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拟从事的事项中如有需要获得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的,应当尽快到相应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通过签署《承诺书》承诺其已经清楚相关事项及审批部门,并承诺在未取得许可审批之前不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办理登记注册后,通过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及时将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告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做好后续监管工作。
为了进一步落实好“双告知”制度,惠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认真梳理省政府公布的后置审批“双告知”目录,在山东市场监管综合业务系统中对全县472项事项进行统一维护,明确各个事项的县级审批部门和监管部门,确保“双告知”信息推送的准确度。作为市场准入的第一道关口,该局在在市场主体注册登记过程中,审查市场主体经营项目涉及后置审批事项的,第一时间收集登记信息并“双告知”,通过综合业务系统同步将市场主体信息和涉及事项信息推送至主管部门,并将需办理后置审批事项相关信息及时告知申请人,成为申请人和许可部门之间的“信息眼”,着力打造信息共享、互联互通、齐抓共管的审管结合新格局。今年以来,惠民县共推送认领“双告知”数据8552条。
审管结合有助于督促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证照联办则为市场主体开辟了“绿色通道”。惠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依托“一窗受理”模式,在“双告知”同时提供“事前咨询+帮办代办+综合受理+统一出件”的“一站式”服务,让申请人能够在一个窗口同步领取营业执照和相关后置许可证,实现“拿照即开业”。
下一步,惠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将持续稳步推进“双告知”工作,在推动行政审批“双告知”制度的基础落实好证照联办“一站式”服务,更好地为市场主体纾困解忧,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为惠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审批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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