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将认定200个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 江苏拥有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扬子晚报网9月14日讯(记者 徐兢)9月13日,工信部印发《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中提出,“十四五”期间,在全国范围内认定200个左右集群,引导和支持地方培育一批省级集群,还将建立集群动态管理和跟踪监测机制。

来源:官网截图

《办法》提出,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重点围绕六方面开展集群培育工作。其中包括提升集群主导产业优势、激发集群创新活力、推进集群数字化升级、加快集群绿色低碳转型、深化集群开放合作、提升集群治理和服务能力。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将“激发县域经济活力”列为了集群促进工作的目标之一,同时还将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定位设置在了县级区划范围内。

哪些集群可以申报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的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应为县级区划范围内的集群,需先被认定为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第二批起)。集群企业近三年未发生重大问题行为。

同时,集群还需具有显著的发展成效,主要包括: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主导产业定位明确且优势特色明显,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成效显著;产业链供应链协作高效,具备产业链关键环节高水平配套能力;协同创新能力较强,协同创新机制和创新平台建设较为完善,创新成果丰富,有效提升主导产品竞争力;数字化转型效果明显,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集群数字化管理和企业数字化发展成效显现;绿色化发展水平较高,能效和水效优于行业基准值;积极开展多元化对外开放合作,成效显著;集群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较为完备,治理效能和服务效果突出等。

《办法》将集群的有效期设为三年。有效期满后,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展复核工作,并考核集群三年发展规划目标完成情况,复核通过的有效期延长三年。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也会组织集群于每年4月30日前填报集群上一年度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展监督和考核,编制集群发展评估报告。

记者获悉,在9月8日举行的2022年全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大会上,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谢志指出,江苏聚焦全省先进制造业集群和重点产业链,以培育自主品牌本土企业为目标,大力实施“千企升级”三年行动计划,形成一批掌握独门绝技的“单打冠军”和“配套专家”,为增强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提供有力支撑。围绕先进制造业集群重点领域,以培育库企业为遴选范围,每年认定一批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争创一批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培育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998家,创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709家、制造业单项冠军138家。

编辑:秦小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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