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企业群众在办理清单内相关业务时,可通过“爱山东”App泰安站上的“一码多证”模块,通过微信、支付宝进入爱山东小程序上的“一码多证”模块,泰安市各级政务服务平台等途径,在线获取电子证照证明。 附件:泰安市电子证照证明“用证”事项清单(第一批) 识别以下二维码查看附件
【泰安日报社·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王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