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认定总部企业227家,4年来累计奖励资金近3亿元,将推行“非申即享”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刘建宇 实习生 李佳润

9月19日,济南市委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围绕最新修订出台的《济南市加快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进行解读。截至目前,济南共认定总部企业227家,将探索推行“非申即享”,保障企业应认尽量认、政策应享尽享。

近年来,济南市在发展总部经济方面作了很多努力,2018年出台《济南市鼓励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走在全国城市前列,政策实施以来累计落实奖励资金近3亿元。截至目前,全市共认定总部企业227家,其中2019年认定141家,2020年认定38家,2021年认定31家,2022年认定17家。

据介绍,这些企业中既有国有企业也有民营企业,既有本土企业也有外来企业,包括金融业99家,制造业31家,批发零售业20家,建筑业19家,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6家,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商务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各11家,新闻和出版业2家,其他行业7家,新兴产业占比超一半,总部企业以不到万分之一的市场主体占比,贡献了超过十分之一的地方税收,特别是金融业已发展成为济南市的支柱产业和重要纳税行业,济南区域性金融中心的地位明显增强。

为进一步引进、扶持和培育总部企业,结合企业诉求和济南实际,济南市政府研究出台了《济南市加快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将探索推行“非申即享”,通过各部门之间的数据多跑路,实现企业少跑腿,保障企业应认尽量认、政策应享尽享。

《若干措施》根据总部企业的类型、能级和经济贡献,将认定标准分为三类。一是世界企业500强,中国企业500强和民营企业、制造业企业、服务业企业500强,山东企业100强和民营企业100强企业,可以直接认定。以上范围涵盖了主要企业类型,且均为高能级企业。二是企业及其分子公司上年度在济南市主要经济贡献2000万元以上;市外分子公司不少于2家或在济南实现的市外业务不低于50%,控股母公司符合条件的,只认定母公司。三是符合济南市产业发展导向、具有重大产业支撑作用,与市政府签订合作协议,承诺3年内年均主要经济贡献不低于2000万元的新注册成立或新迁入企业。

《若干措施》提出,总部企业在济南市竞得土地建设自用办公用房或购买自用办公用房的,将按照缴纳土地出让总价款的50%或实际购房成本的50%进行补助。总部企业及其分子公司年营业收入纳入济南市统计,自成立以来首次达到10亿元的,给予企业经营者10万元奖励;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20亿元,再奖励10万元,以此类推,每增加10亿元,多奖励10万元。总部企业及其驻地全资子公司作为主投资方在本市新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年度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按照实际投资额的5%给予一次性投资奖励,每年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编辑 刘庆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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