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琪9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发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健全金融稳定长效机制》一文,指出“金融稳定保障基金基础框架初步建立,已有一定资金积累”。该文称,根据中央有关工作部署,2022年,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动建立金融稳定保障基金。金融稳定保障基金定位于由中央掌握的应对重大金融风险的资金,资金来自金融机构、金融基础设施等市场主体,与存款保险基金和相关行业保障基金双层运行、协同配合,共同维护金融稳定与安全。在重大金融风险处置中,金融机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地方政府、存款保险基金和相关行业保障基金等各方应依法依责充分投入相应资源。仍有缺口的,经批准按程序使用金融稳定保障基金。目前,金融稳定保障基金基础框架初步建立,已有一定资金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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