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医惠保1号”2023年投保通道正式开放

11月1日,省医保局召开新闻通气会,正式发布“江苏医惠保1号”2023年保障方案,并同步开通投保登记通道。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即日起可通过搜索微信公众号“江苏医惠保1号”进行投保登记。

省医保局局长周英介绍,坚持普惠公益,2023年“江苏医惠保1号”将做到产品整体框架格局和价格的“两个”不变。为兼顾基本医保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自费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费用,并对重特大疾病再补充保障,2023年的产品将依然提供基本医保保障范围内保障责任、基本医保保障范围外保障责任、重特大疾病再保障责任以及部分特殊重特大疾病补充保障责任四重保障责任。同时,新年度产品价格将继续保持年保费158元不变,希望借此吸引更多人投保,充分发挥医疗保障的大数效应,为抵御重大疾病风险构筑资金保障。

在具体保障责任方面,“江苏医惠保1号”2023年保障方案更加注重四重保障责任的平衡性、精准性和产品的可持续性,在基本医保保障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补充保障和梯次减负效应。其中,基本医保范围内保障责任方面,将有效衔接住院、门特和国家谈判“双通道”药品待遇,参保人住院、门特和使用国家谈判“双通道”药品发生的基本医保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纳入其保障范围。年度免赔额1.46万元,超过免赔额至10万元以内(含10万)部分,按照50%的比例进行赔付;10万元以上部分,按照77%的比例进行赔付,年度累计最高赔付限额为100万元。

基本医保范围外保障责任方面,将重点关注自费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费用,参保人在医疗机构住院或接受门特治疗发生的合理且必需的基本医保范围外药品及高值医用耗材费用,以及医保目录内药品,在药品说明书适应症范围但在基本医保限定支付范围外使用时的费用,纳入其保障范围。年度累计免赔额2万元,超过免赔额至10万元以内(含10万)部分按55%的比例进行赔付;10万元以上部分按67%的比例进行赔付,年度累计最高赔付限额为100万元。其中对于同一通用名药品年度计入限额30万元,高值医用耗材年度计入限额20万元。

重特大疾病再保障责任方面,将对高额医疗费用进行再保障,对前述两项责任赔付范围内费用经赔付后剩余的个人负担治疗费用,纳入该项责任保障范围。年度免赔额为5万元,按照45%的比例进行赔付,年度累计最高赔付限额为100万元。上述三项保障责任,如果是既往病史参保人员,赔付比例在上述赔付比例基础上下降15个百分点。

针对部分特殊重特大疾病补充保障责任,产品将根据合同约定,对部分特殊重特大疾病进行补充保障,以进一步减轻相关患者高额费用负担。

此外,2023年“江苏医惠保1号”全面取消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的购买门槛,只要个人账户余额足够,即可为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购买。

周英表示,截至10月30日,“江苏医惠保1号”2022年投保人数已达322.2万人,享受到“江苏医惠保1号”赔付的受益人群达4.7万人、16.6万人次,赔付总金额超过5.11亿元,赔付率已超过100%,人均赔付1.08万元,最高赔付119.1万元,平均每天赔付金额达169.6万元。作为个人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和再保障,“江苏医惠保1号”普惠性强,获得基本医保范围内保障责任的理赔人数达4.6万人,理赔金额占到理赔总额的75.5%;减负效果好,经“江苏医惠保1号”补充赔付后,报销比例平均提高了10个百分点;理赔效率高,当天受理审核,平均2-3个工作日理赔结算就可到账。2023年“江苏医惠保1号”推出后,省医保局将把工作重点放在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两个主体作用上,并将其融入15分钟医保服务圈的建设中,建立优惠举措,鼓励行业企业参保,激励2022年已投保群众继续投保,全面提高“江苏医惠保1号”产品的覆盖面。

据悉,“江苏医惠保1号”2023年确定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主承保保险公司,由10家综合实力强的商业保险公司组成共保体。

 

江苏经济报记者 周凯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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