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邱利
11月4日晚间,证监会发布《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下称《规定》),新规拓宽了产品准入门槛,同时鼓励投资人长期投资、长期领取。
《规定》明确个人养老金可以投资的基金产品类型包括:最近4个季度末规模不低于5000万元或者上一季度末规模不低于2亿元的养老目标基金;投资风格稳定、投资策略清晰、运作合规稳健且适合个人养老金长期投资的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基金中基金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基金。
《规定》要求,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建立长周期考核机制,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产品业绩、人员绩效的考核周期不得短于5年。基金评价机构应当坚持长期评价原则,业绩评价期限不得短于5年,不得使用单一指标进行排名或者评价,不得进行短期收益和规模排名。
《规定》还提到,个人养老金基金的单设份额类别不得收取销售服务费,可以豁免申购限制和申购费等销售费用(法定应当收取并计入基金资产的费用除外),可以对管理费和托管费实施一定的费率优惠。
同时,《规定》鼓励投资人长期投资和长期领取行为。具体来看,为鼓励投资人在个人养老金积累期长期投资,将分红方式设置为红利再投资;为鼓励投资人在个人养老金领取期长期领取,设置定期分红、定期支付、定额赎回等机制。
编辑:严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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