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曾鸣
近年来,河南财政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强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与大力弘扬红旗渠精神相衔接,创新思路、完善机制,聚焦重点、精准发力,加大力度支持林州发展成为产业兴旺、百姓富裕、乡村美丽的山区共富样板,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确保红色基因代代相传提供有力保障。
坚持输血扩源,护航基层财政平稳运行。进一步夯实市县财政实力,持续加大转移支付力度,2019-2021年累计下达各类转移支付资金82.3亿元,2022年安排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转移支付资金及新增调资补助4.4亿元,最大限度下沉财力,不断增强林州市财政保障能力,切实兜牢“三保“底线,为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提供财力保障。用足用好政府债券工具,2022年共发行政府债券13.42亿元,其中:分配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4.26亿元,支持林州市棚户区改造、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农林水利等领域14个项目建设,推动当地经济发展;发行再融资债券9.16亿元用于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有效缓解政府债务偿还压力。
坚持造血强基,助力乡村产业加速快跑。以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为重点,加大财政支持力度,2018年以来累计下达资金2880万元,支持当地以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等要素有效利用为纽带,以土地股份合作、农业生产经营合作为主要经营形式,扶持壮大集体经济发展。推动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2018年以来累计下达资金1.1亿元,支持当地完善乡村基础设施,打造“两宜四好”美丽乡村品牌,夯实乡村产业发展基础。安排奖补资金1亿元,支持开展美丽乡村建设重点县试点,探索美丽乡村建设与乡村产业振兴统筹推进的新路径,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向美丽经济培育转变。持续提高农业生产保障能力,2018年以来累计下达资金3033万元,支持林州开展道路、桥涵、垃圾污水治理、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进一步改善农业农村生产生活环境。
坚持活血增效,激发农村综合改革活力。全面推行省直管县财政改革,不断理顺省与林州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关系,进一步松绑减负、放权赋能,为推动林州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持续深化农村综合性改革,2021年遴选林州市作为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安排奖补资金2000万元,支持探索推进乡村振兴的体制机制,促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全面振兴。支持健全建强村级组织,2019年以来累计下达村级组织运转经费6814万元,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促进农村组织振兴。加大基层财政能力建设力度,2018年以来累计下达资金107万元,支持林州以提升乡镇财政服务能力和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能力为核心,不断增强乡镇财政服务乡村振兴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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